孙杨的禁赛到期了,其实他挺冤的,因为当年他被禁赛,并不是因为查出他使用了违禁药物,而是指挥保安砸碎了药检瓶!
这件事为什么对他不公平呢?
因为三名所谓的药检员根本就没有(没带)证件,只有一人是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所属的检测人员,而剩下两名根本就没资格,只不过是雇佣而来的,那些医疗证书等等都没有。
当时孙杨的血检、尿检等已完成,但孙杨在询问是否带有资格证书时,问题出来了。
大家注意,当时一共去了三个人,主检官是个女的,而另两名说是临时工都高看了。不可思议的是,其中一人竟然还曾做过建筑工人。
当年中泳协还曾发表声明,证明孙杨没有违反相关反兴奋剂规则。指出,对孙杨进行兴奋剂检测人员不具备资质,因此孙杨是有权拒绝无效的检测。
试想一下,连资质都没有,如果跑在大街上就去查人的身份证,你觉得合法吗?如果被拒绝,还得处罚不配合的这个人,你觉得合理吗?
后续有媒体独家采访了当时临时组成“检测三人组”中的“尿检官”,他也承认,自己是“莫名其妙被临时叫去帮忙的”。
因此,孙杨就质疑他们的专业性,在打过电话后,电话另一头对他说什么不知道,但放下电话后就不让这几人将采样带走。
其实,那名是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的女检测人员也同意了孙杨的要求,但她却玩起了“幺蛾子”,让孙杨自己处理…
因此就出现了孙杨找保安将瓶子砸碎的场景。
这也为后续被禁赛埋下了雷。
咱们看当时被临时抓过去的这个人所写的情况说明,从字体就可以看出文化水平。当然,这个人也比较诚实,如实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就是被同学抓去帮忙的,自己根本就没有各方面的从业资质。
在铁的事实面前证实,这个所谓的三人检查组根本就不合法、也不合规,但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却视而不见。
对了,在当时国际泳联是支持孙杨的,认为他的处理得当,因此不应该处罚。可惜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并不认可。
有人说孙杨是“做贼心虚”,对此我很无语,因此咱用事实说话吧!
孙杨每年所检测的次数比欧美运动员多多了。平均下来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检测,在这种频率下,你觉得他敢使用违禁药物吗?
这是孙杨最终败诉了,我个人觉得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国际兴奋机构是被西方把持,他们不希望孙杨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出现在游泳池里,因此就把一件小事无限放大。
也就是说:把孙杨的错误无限放大,但他们本身的问题却忽视。(咱也承认,当时孙杨还是有些冲动了,人家想抓把柄,还抓不到,这一下子就让人抓住了把柄,能不狠狠的惩治他吗?)
如果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说,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的问题更大,但人家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对自己的问题轻描淡写,对孙杨的问题无限放大。
孙杨又能如何呢?
所以我说这事儿孙杨真的挺冤枉!
如果这事儿发生在欧美运动员身上,那媒体的报道绝对是铺天盖地的支持这名运动员,会认为其懂得保护自己,或者说是敢对不守规矩的机构说不。
所以,追根结底主要是孙杨在泳池里太强大了,更重要的因素是他是中国运动员。是西方运动员眼里的眼中钉肉中刺,而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又是由西方人把持。因此,孙杨被禁赛这个冤案就诞生了。
当然,主检官(女)在这件事中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孙杨是被自己人给坑了。这件事最后引起这么大的波澜,就是因为那名女检察官事后举报。
当晚的沟通其实还算顺利,并没有出现什么冲突,女主检官也同意不带走,血检瓶让他处理掉。但事后却利用这一点来抓住孙杨、咬住不放(你同意了,反手又咬人一口,是不是可恨?)。这种行为是何居心,大家可以猜一下。
反正我觉得是没安好心。
最后总结一下吧:
一个运动员有多少四年多的时间可以浪费?
四年的时间,可能多数运动员就退役了。
而且莫名背上了这样的罪名,内心这种压抑,这种屈辱,那种被冤枉的感觉,得多难受?
而孙杨还能站在游泳赛场上,就凭这一点,我们也要为他点赞,希望他在复出后的赛场上能够再次游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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