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每年都有上市公司无法按时发布年报。
今年有七家,分别是:
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普利制药、威创股份、*ST越博、*ST三盛和ST华铁。
让我们看看这七仙女都有什么奇葩理由:
1、东旭光电(业绩预告亏损10-14亿)
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未能在披露日前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无法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以上情况导致公司未能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东旭蓝天(业绩预告亏损1.3-2.3亿)
作为东旭系的成员,公告的原因和东旭光电一毛一样,一个字都不差,就不发了。
3、普利制药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的影响尚不确定。
海南证监局的决定书来的比较晚,最严重的情况,公司的年报可能要推倒重来,这个理由说得过去。
另外,普利制药的三位独董特意发了一封督促函(翻译:免责函),要求普利制药依法依规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的年度报告。
这年头,独董的工资不好领。
4、威创股份(业绩预告亏损5000-7000万元)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中未能过半数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又受 2023 年度报告所述事项的影响,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对财务报告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表述无法合理保证。
(二)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向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净转出 13.269 亿元,管理层对该款项性质无法判断,无法实施减值测试。因此,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无法保证该事项在财务报告中进行了真实、准确的披露。
(三)2023 年度公司还发生其他大额资金进出和交易事项,无法保证其在财务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鉴于对《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所投反对票之理由中所涉事项对财务报告的重大和广泛影响,前述事项直接影响 2024 年一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因此,亦无法保证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五)2023 年度公司存在较多的识别出来的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情况,涵盖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多个重要环节,前述缺陷已对公司产生重大而广泛影响,且公司整改计划进展缓慢。因此,无法保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识别出全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事项。
5、*ST越博
这家公司没有按时发布年报的原因比较离谱,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撂挑子不干了。
公告发布了事务所的通知: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 月 8 日与贵公司签订中审亚太约(2023)3565 号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当于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支付 50%的审计费用,但贵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贵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业务约定书的相关约定,根据业务约定书十、终止条款的相关约定,我方有权终止本业余约定书。
我所正式通知贵公司终止中审亚太约(2023)3565 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特此通知!”
6、*ST三盛
这家公司的原因也是事务所解约。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荣华”)发来的《解约通知书》,北京兴荣华辞任年审会计师,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时间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另外,发布不能按时发布年报公告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个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我猜报表会计也跟着一起跑路了!
7、ST华铁
这家公司比较特殊,年报其实做完了,但是表决没通过。
公告显示: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流出,目前公司对其性质和金额未能核实查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无法获取充分资料和合理解释。上述事项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两项议案均未获过半数委员同意,审议未通过。
自从康美药业的独董被连带处罚,各上市公司独董们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了!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420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