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无锡蛋糕店老板被造谣猥亵女童”一事当事人蛋糕店老板汤先生处获悉,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二审于15日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无锡市中院发出的开庭传票
此前红星新闻报道,该案一审于2024年3月15日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令,女童母亲潘某洁停止对蛋糕店老板汤先生的侵害,删除相关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公开道歉;潘某洁赔偿汤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经营损失费2万元,律师费1万元,共计6万元。
2023年5月开始,无锡女子潘某洁多次在网上发帖,称自己3岁的女儿被家附近的蛋糕店老板汤先生猥亵。同年7月,江苏无锡警方通报,经调查,警方未发现女童被人猥亵,不予立案。
8月15日,汤先生告诉记者,本次二审为潘某洁上诉。庭审期间,潘某洁并未现身法院,其通过他人转述称自己不在国内、申请网络庭审。而后,潘某洁以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并否认曾发布猥亵控告相关内容的账号属于自己、否认相关控告属于造谣等。本次庭审并未当庭宣判。
15日,红星新闻记者询问潘某洁二审情况,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潘某洁一审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自己仅代理一审案件,未参与二审,不了解潘某洁是否在国内。7月,潘某洁曾答复记者,否认相关猥亵内容属于造谣,称不方便透露是否出国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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