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成本分摊方式。但您是否了解,并非所有固定资产都能享受折旧扣除的待遇?本文将深入探讨哪些固定资产被排除在外,并带您一窥固定资产折旧的一般规定,为您的财务管理提供精准指导。
一、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一般折旧规定
计提方法 |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
预计净残值 |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最低折旧年限 | 1.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
开始(停止)计提时间 | 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
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间,需要按照确定这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分摊。简单来说就是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肯定会导致其价值减少,折旧的意思就是当其原值减去残值并分摊到使用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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