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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获悉,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多项违法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行政处罚公示
据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的处罚决定书“陕金罚决字〔2024〕45号”信息显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存在:向陕西广晖置业有限公司发放的1笔10年期金额4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存在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的问题;贷款存在未落实贷款先决条件即发放贷款,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贷时审批不审慎以及贷后管理不尽职的问题;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以及贷后检查未发现虚假股东借款贸易背景;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未收集固定资产贷款用途证明发票,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问题;贷后检查不尽职,固定资产贷款回流至借款人;股东借款资料审查不严格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的问题。
6月25日,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68号东亚银行大厦1层104、2层西户,法定代表人为姜华。一位银行业内部从业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银行因为贷款违法被行政处罚的案件并不少见,但很多都是个人被禁止从业,像东亚银行西安分行这种整个银行被禁止从事银行工作的,在业界比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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