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带走发的馒头被公司通报盗窃, 法院: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澎湃新闻2024-06-21 15:29:15  131

员工为避免浪费,常将公司发的馒头带回家,公司却认为其行为构成盗窃并公开通告,被员工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

南通市中级法院6月19日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某机械公司的行为侵犯员工名誉权,判决为员工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21年3月,张某入职该公司从事后勤工作,负责炒菜、做饭等。公司有员工300余人,为员工提供早餐、午餐,早餐为每人两个馒头/包子,一份米粥。2023年12月,人事部门在公司公告栏张贴通告:“食堂职工张某多次盗窃公司馒头,违反管理规定,现予公开通报。”张某认为自己并无盗窃行为,通告侵犯其名誉权,诉至海安市法院,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损失费5000元。

庭审中,公司称通过调取近一个月的监控,发现张某上班时常空手而来,下班时却拎着塑料袋,常装满包子、馒头,监控也拍到张某从食堂冰箱拿馒头。公司认为,张某从事食堂工作,监守自盗,违反管理制度,其通报行为符合公司规定。

张某辩称并无盗窃行为,表示自己患糖尿病,不能食用面食,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馒头,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丢弃了可惜,所以常将馒头等放到冰箱,攒到一定数量后带给家人食用。

海安法院一审认为,公司在通告中载明张某2023年11月至12月发生5次侵占、偷盗公司财物的行为,应对公告内容的客观真实负举证责任。据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张某虽有拎袋子出厂,但张某解释称带的是吃剩的馒头或带回去清洗的工作服。法院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是普通劳动者勤俭质朴的体现,公司在未对张某携带物品进行调查核实、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张某存在偷盗公司财物行为的情况下,仅凭监控录像就认定张某侵占、偷盗公司财物有失公允,张贴不实通告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海安法院认为,公司在公示栏张贴不实通告且持续一周左右,有一定的传播性和影响力,造成张某的社会评价不当降低,给其精神及工作生活带来困扰。公司在对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同时,应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综合考虑公司侵权行为、主观过错程度及给张某造成的负面影响等,酌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被告不服,向二审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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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12)
  • 柳如烟.2024-06-21 16:40
    引用12
    这家公司在职员工与社会上谁有深仇大恨的,可以把他介绍到公司里来,兵不刃血地把仇就报了
  • 吉美雪莲2024-06-21 16:27
    引用11
    法院这个判决我支持!现在浪费太大了,食堂的垃圾桶里菜,肉饭整桶整桶的倒掉,太可惜了,人家拿的是别人送的和自己应该得的有错吗?
  • 好剧Tx2024-06-21 16:24
    引用10
    不知道公司发的工资能不能带回家?
  • 研习机子有话说2024-06-21 16:14
    引用9
    陪尝太少对不起人生人格
  • 尼尼微微玩家2024-06-21 16:13
    引用8
    “除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古人都知道劳动的艰辛,浪费粮食可耻,节约粮食精神高尚!支持法院判决!
  • 安生的爸爸2024-06-21 16:12
    引用7
    真有那抠搜的公司,想开人还找个把员工送进去的理由。
  • 荣睿之家2024-06-21 16:12
    引用6
    节约粮食,发扬好传统!
  • 极致玩家滑板2024-06-21 16:11
    引用5
    告到中央电视台也要暴光他
  • Eclipse2024-06-21 16:10
    引用4
    呵呵,手脚不干净
  • 新烟又胖了2024-06-21 16:10
    引用3
    这个员工一定要起诉告告这家公乌陷人格一定空告
  • 斗进科记2024-06-21 16:08
    引用2
    事实不了解清楚就给他人定性。这是姥爷的做派啊,要解聘按法律规定走就行了。
  • 鬼谷金生2024-06-21 16:04
    引用1
    又发5000个馒头[呲牙笑][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