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养老: 扩内需的扎眼短板

慧颜苏苏2024-03-28 19:32:21  142

不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谈论扩大内需和刺激消费如空中楼阁。提高农民养老金是个突破口,重视并改变分配制度和财政支出的缺失。

中国学界及一些官方政策文件都认为,经济增长动力偏弱的症结在于内需不足,为此提出了“扩大国内需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着力方向。全国两会之际,代表委员们意见纷呈,谈及社保和养老,笔者不揣冒昧,就扩内需提出更具体的建议:将60岁以上农村居民养老金提高至每月至少500元。

李强总理在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已经提议,“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算下来,这笔由中央财政掏出、放进居民个人养老账户的钱,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03元增加到123元,增长19.4%。增幅虽高,但因其起点太低、历年增长迟缓,现今农民/居民能拿到的养老金仍然很低。

李强的前一句话针对城乡居民,后一句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以下亦简称为居民、事业和企业)。在身份体制下,这三类人群形成了中国养老金制度的三级梯度级差——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高,平均每月数千至近万元(暂缺平均数);企业退休人员其次,2022年人月均水平约为3000元(根据国家统计年鉴退休人员数和财政部社保支出数推算);城乡居民养老金最少,2021年全国平均仅为每月179元(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只够买一桶5升装金龙鱼香菜籽油。

这样的级差可谓壮观,几乎令中国的养老体系失去国际可比性。一些人认为它有合理性,因三者缴费方式、起始时间和个人参与程度等不同;这些人甚至还会说,城乡居民拿养老金,你(以前)缴费了吗?

确实,事业和企业人员退休金,部分来源于个人及单位在职时的提前缴费,农民养老金制度因为起步较晚,部分农民未缴费即被纳入。2009年中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简称“新农保”),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两者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它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待遇的起点很低——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起步为每人每月55元(2018年调为88元,2020年93元,2022年98元,2023年103元),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省及市县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提供补贴,进入个人账户。

由于省市级政府的补贴力度不同,各地居民的养老金待遇也拉开差异。有学者和网友整理了2022年各省份居民养老金最低发放额,发现除上海、北京、天津等少数省市外,绝大多数省份的发放额不足200元/月,最低的仅为103元。

野村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陆挺不久前谈到农村居民养老问题时,曾举了三个朋友的例子:一个在政府部门,一个月退休金1万多元(科级约11000-12000元);一个在企业,退休金4000多;还有一个在农村,每个月养老金只有100多元。可见,干部退休养老金是农民的70-100倍!

自新冠疫情发生后,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学人不断呼吁,给一部分群体直接发钱。不少国家的实例是:通过对中低收入者的直接补贴,很快走出疫情迎来消费复苏,个别国家单个家庭新冠期间获得的各类补贴甚至达3万美元。除了那些生活困顿者,中国约1.3亿的60岁以上农村老人,正是最需要补贴的对象。

不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谈论扩大内需和刺激消费都如空中楼阁。提高农民养老金,也是发钱的方式之一。这么做的理由,从理论上说,是中低收入者当前表现为消费倾向低,有点钱就存起来,但实际上,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群体,具有更高的消费欲望,只是受到了收入因素的制约。

本世纪初,中国居民消费率(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尚在62.3%,2010降至48.2%,近年继续下降到38-39%的水平。据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殷剑峰比较2012至2021年间主要国家的GDP需求结构,发现中国居民消费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投资率(资本形成占GDP比重)则高了19个百分点。

低收入者消费倾向过低只是表象,影响消费的更关键因素在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比过低,因为消费倾向依赖于收入,收入高、收入稳定,消费倾向自然也就高。

因此,无论是三级养老巨大的梯度级差,还是现实中农村居民“没钱”消费,根本还在于部分群体受到了分配制度的忽视;在国民收入的部门分配中,政府部门占有了过高比重的收入,这一分配构架更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或称体制内)人员,而且它持续得以固化,即使有“新农保”这类边际改善调整举动,但其内核坚如磐石。这与长期以来推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大力度、大手笔形成强大反差。

提高农民养老金,还有更沉重的理由——农民这个阶层是中国经济快速扩张过程最亏欠的群体。

首先是长期的农业反哺工业。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一方面对粮食“统购统销”并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另一方面以城市低生活必需品价格维持职工低工资水平、限制工资增长,由此将农业收入转移到工业(“反哺”),并垄断工业利润,以扩大投资,加快工业化。

改革开放后,农民自主权增加,既获得了一定的生产资料,其选择性扩大、积极性也得到激发,但在各类商品价格逐步放开过程中,农产品价格依然受制于农业相对低效及人多地少等现实,农民依靠种地获得的收入增长较慢。

其次是户籍制度的流动限制。1980年代后,大量农村富裕劳动力涌向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由此形成中国独特而又壮观的“农民工”队伍。到近两年,其总量依然超过2.95亿人。他们身在城市,较大部分仍不能成为城市居民,越是心向往之的大城市,越可能拒绝他们——户籍制度仿佛一道鸿沟,使农民工无法享受到相对农村更好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在笔者所在的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名称都已成历史。

再有,农民较难利用土地获得财产性收入。在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被束缚于(相对于人口)少量的土地,年复一年讨论的土地流转,仍只限于选择性极少的村集体内进行,而当土地一旦被征用转为工业或商品住宅用地,其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也与农民没有太大关系。由于缺乏代言人,他们的权益在土地政策调整中也往往成为被遗忘者,或只能边缘性受益。

此次农民养老金底线提高19.4%,仍抵不上本文实例中干部/事业单位人员0.5%、企业人员1%的增幅,更不足以弥补历史欠账。按目前机制运行下去,农民养老金与其它群体的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企业和个人养老金激励机制不同,当前由财政补贴形成的基础养老金,是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垫底层,它应当转向普适和公平,与身份和贡献脱钩。

有些行事谨慎的智囊或官员会说,给农民每月发几百元养老金必定会有渗漏,未必像期望的那样直达消费领域,是的,它们可能又沉淀为银行储蓄,可能变成了“彩礼”或儿女购房的首付……但它仍是必需的,因为小河有水大河方能成流,填补了这块缺漏,生产和消费才能顺畅连接,经济才能减少发展阻滞。

提高农民养老金只是个突破口,重视并改变现行分配制度和财政支出的危险缺失,这一小举动将被赋予更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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