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300454)于5月30日发布晚间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人民币19,968,012.86元,具体情况如下:
潇湘晨报综合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613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