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索香港保险公司偿付水平与客户投保的关系

有关保事2024-05-17 10:53:19  120

在购买香港保险之时,既要关注分红,又要重视保险公司的偿付真实能力。偿付能力所指的乃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资产来与负债相匹配,特别是履行其给付保险金或者赔偿的责任。偿付能力比率的数值越高,则说明保险公司偿付债务的能力越强。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监理处的定义,“保险公司必须使其资产超出负债的数额,维持在不低于条例所要求的偿付准备金标准。

此规定的目的是为投保人在碰到保险公司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例如,在其经营成效或者其资产与负债的价值出现不利变化时),产生资产无法应对其负债的风险时,提供适当的保障。”通常和偿付能力一起出现的另一个词汇叫做偿付能力充足率,它是公司可运用资本总额与最低监管资本的比率。从下面这张图的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当保险公司的可使用资本总额越大,它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就越高,公司的财务实力也就越雄厚。

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标准:

1. 依据香港法例第 41 章保险公司条例的规定,香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偿付能力充足率 =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监管资本。其定义为:a)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公司的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二者间的差额;b)最低监管资本(亦即经营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由下述较大的那个数值决定:200 万港元;或者依照 1995 年保险公司规例所明确的数额(大约是数理储备金的 4%以及风险资本的 0.3%)。这一部分的定义具体可参阅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的网站(http://www.oci.gov.hk/chi/framework/index_01_01.html)c):数理储备金:代表任何保险公司为偿付因长期业务合约而产生或者与长期业务合约有关而产生的负债(不包括已经到期应偿付的负债以及因回存安排而产生的负债)而提供的储备金。

d)风险资本:保险本身实则是对风险的承担,且风险来自多个方面,包含资产的投资风险、承做保单的保险风险、实际利率和定价利率不同的利率风险、其他经营风险等等。而这些风险的金额经过特定数学模型运算之后,被称为风险资本。需要注意的是,偿付能力,其实并非越高就越好。保险业属于风险计算的行业,保险公司必须筹备一定的资本,以用于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理赔,如此才是可靠的。这些筹备资本无法进行长期投资,收益不会太高。若是筹备资本过多,便会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经营利润造成影响。倘若筹备资本过少,在发生风险赔偿时,或许会不够赔偿,甚至遇到大量理赔的极端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破产,引发一系列的反应,对保险业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稳定造成危害。

2. 与香港保险公司目前运用的相对简化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模型相比,欧盟保险公司所采用的 Solvency II 监管体系要更为复杂和完善。此体系将风险进行模块化处理,涵盖非寿业务风险、寿险业务风险、健康业务风险、市场风险、以及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等。它不仅考虑到每个模块的风险,还设定了不同模块之间风险的相关系数矩阵,以考虑风险的相关性,推出了一整套系统计算方法。

a)非寿险业务风险模块:包含保费和储备金风险、巨灾风险等;

b)寿险业务风险模块:有死亡率变动风险、预期寿命延长风险、残伤率变动风险、成本风险、修订风险、失效风险、巨灾风险等;

c)健康险业务风险模块:涵盖成本风险、保费和储备金风险、巨灾风险等;

d)有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房地产价格风险、利差风险、货币风险、集中风险等;

e)还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所以,该体系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并没有一个简单的公式可以描述,而是通过庞大且复杂的系统计算得出。

香港保险公司披露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

1 友邦……

2保诚

3富通

4万通

5富卫

香港保监处规定:经营状态欠佳的保险公司须由再保公司或者其他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收购并持续运营,借此保障客户的权益。

好比,每售出一份寿险时,香港保险监理处均会要求香港保险公司把该份保单 80%价值的资产留在香港,以更强效地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香港政府还在构建香港人寿保险再保险基金,用于给香港出售的每一份人寿保单提供担保。并且伴随香港保险市场的逐渐壮大,香港监管机构会进一步加大对客户的保障力度,在不久之后还将拟定客户保障法案,以保证在香港购置保险的所有客户得到全方位的保障。

香港的保险多数是外资的优质保险公司,其公司的发展历程甚至长达 200 年之久,如果说有可能倒闭的,估计现在你已经无法看到了。这些保险公司积累了海量的资产,在全球的投资能力上明显强过国内,我们投保就能享受到这些百年老牌保险公司稳定的分红。

当下,在国际上被广泛认可的金融信用评级机构有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这三大公司。这三大评级机构的服务较为相似,然而在服务范畴、信用等级设置以及评级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标准普尔信用等级总共划分成 20 级,最高等级是 AAA;穆迪和惠誉评级分别分成 19 级,最高等级分别是 Aaa 和 AAA。上述三家评级机构的 BBB-/Baa3 以下信用等级被看作不具备投资性。

在对这些常识进行了简要了解后,我们就来查看一下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些金融机构(涵盖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状况吧,数据来源于各家金融机构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信用评级披露以及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官网,大家可以自行参考和对比。

表 1:中国内地几家主要银行的长期信用评级结果。

表2:香港地区几大银行长期信用评级结果

表3:中国內地几大人寿保险公司长期信用评级结果

表4:香港地区几大人寿保险公司长期信用评级结果

通过简要的分析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相对于银行要稍高一些,而香港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比国内机构要高。

在国际上,针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由 20 国集团(G20)创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也就是全球金融规则的制定者,公布了 9 家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即大到不能倒的保险公司)的名单。“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缩写 TBTF)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指的是当一些规模极其巨大或者在行业中处于关键重要地位的企业面临破产时,政府不能对此无动于衷,甚至要投入公款相救,以防止这些企业破产后引发的巨大连锁反应给社会整体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这种情况被称为“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大到不能倒)是一个全球性的金融机构 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又被称作“全球央行”。它是在 2008 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为了稳定全球经济,于 2009 年 4 月初在伦敦 G20 峰会决议设立的一个全球性的金融监管体系。FSB 承担着对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和监测的任务,也就是说当一些规模极大或者在行业中具有关键重要地位的企业濒临破产时,政府不能等闲视之,甚至要不惜投入公款相救,以避免那些企业倒闭后所引发的巨大连锁反应给社会整体带来更严重的损害,这种情况便被称为“大到不能倒”。这种“Too Big To Fail”(大到不能倒)的现象在保险业中尤为显著。此时,FSB 就会发布一份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名单,在保险领域会遴选出九家保险集团。

于全球范畴内,各地的保险公司皆被视为金融体系的支撑柱,属于最终的安全防线,不会随便破产。香港的保险公司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难以轻松面临倒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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