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记者林婧
近日,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浙江探索“十大行动”,以“知浙江、为浙江、兴浙江”的文化自觉和担当,致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精品,主要面向广播电视艺术、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学、电影、主题出版等6个类别的选题和项目开放资助申报。
为帮助文化艺术单位、机构和文艺工作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记者向基金管理中心咨询了本年度基金工作有关事项。
问:今年基金资助的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答:本次申报工作突出方向引领,牢牢把握基金对全省文艺创作的引领撬动功能,既体现国家站位,又突出省域实践,点面结合,从六个方面给予选题示范。一是围绕文化自信的三个来源,致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重点资助以富有浙江辨识度的实践成效增进文化自信自强的创作选题和项目,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千万工程”、红船精神、四千精神、良渚文化、大运河文化、吴越文化等。二是突出重点热点,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历史事件的主题性创作,以及充分展现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浙江探索“十大行动”的热点选题和项目申报,如:建党105周年、新中国成立75周年、文化大省建设20周年、文化特派员、“人文乡村”等。三是鼓励创新创造,对以新质生产力赋能精品打造,通过“内容+科技”驱动文艺审美创新和传播发展的优质项目敞开申报大门。
问:今年基金资助的类型有哪些变化?资助额度如何调整?
答:根据文艺领域发展实际和态势,在不突破现有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了资助范围和形式。广播电视类新增加“网络微短剧”子类型,主要是考虑网络微短剧正处在蓬勃发展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应该主动靠前探索;舞台艺术类鼓励新型演艺空间项目申报,主要考虑顺应“演艺+”文旅新业态发展潮流,创新舞台艺术精品打造,这也是国内文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视觉艺术类因个人项目的绩效难以体现,今年暂停个人项目申报,同时新增加“工艺美术”“数字展览”子类型,主要考虑其是视觉艺术近年来的常见类型,《通知》中予以了明确;文学类今年暂停了对文艺理论、评论单个创作项目的申报资助,新增加文艺理论评论集结创作与传播类型,拟对影视、戏曲、文学、美术书法、网络文艺等类别的重点项目进行全周期、多维度的重点评论推广。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工作将更加倾斜重点项目加大资助力度,《通知》在每个门类《申报指南》的“资助额度”部分,都增加了“对于重点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金额”的内容表述。以文学为例,对具备冲击茅盾文学奖潜质的重大文学项目,经省作协推荐,可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资助。需要注意的是,对已获得浙江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或以往年度获得过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在本次基金的资助范围。
问:新增“网络微短剧”是出于什么原因?有哪些申报注意事项?
答:网络微短剧正处在发展的风口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牵头开展了“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鼓励加强微短剧创作引导和优秀节目示范引领,推动微短剧题材体裁创新,对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重要的影响。浙江作为影视大省,应加强主动先行探索,对优秀网络微短剧项目予以扶持引领。
网络微短剧项目申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剧本初稿,原则上在签订资助协议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制作并获得播出许可;二是申报项目原则上须在浙江省内立项,并在申报时已取得备案证明;三是项目投入总额须在30万元以上。
问:舞台艺术为何鼓励新型演艺空间项目申报?
答:主要考虑围绕“演艺+”文旅新业态发展潮流,鼓励在剧场、商圈广场、购物综合体、文创园区、办公厂房、酒店、旅游景点等场所空间开展特色驻场演出,推动打造一批具有先锋性、实验性、探索性的舞台艺术项目,能进一步激发文化市场活力,释放文化消费潜力,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同时考虑到新型演艺空间兼具“小而美”的形态和创新实验的演出特点,具备向大型演出场景转化的潜质,也可为舞台艺术创新发展储备一批原生力量和优质选题。
问:今年新调整的文艺理论、评论集结创作与传播项目,与以往有何不同?申报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考虑到文艺理论、评论对高质量文艺创作的引领推动作用,以及互联网时代对提高评论传播力的现实需要,今年要求项目主体围绕文艺热点现象、文艺人物、文艺创作等,以集结创作与传播一体打包形式进行申报,特别是对影视、戏曲、文学、美术书法、网络文艺等门类的浙产重点文艺项目,希望通过全周期、多维度、泛社会化的评论与推广服务,有效增强浙江文艺评论的声势与回响,助力浙产文艺精品打造。
该类别主要面向单位或机构开放申报,一般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申报时,要求能提供成熟的策划方案,主要包括稳定的创作团队、畅通的传播渠道、重点创作对象、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和明确的绩效目标,能够重点围绕浙江的重点文艺项目开展系统性评论营销。策划方案制定要求分层分类、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如对创作团队方面的策划,可按A/B/C三类,即国内头部专家、省级专家、其他作者分别组建创作专家库,同时,项目主体须与所有在库专家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对绩效目标方面的策划,须对各层级的专家(作者)在国家级、省级及其它传播渠道发表的理论、评论文章数量,以及助力浙产文艺精品打造过程中产生的实际传播推广效果,提出具体的量化目标。该类别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资助金额。
问:申报主题出版项目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侧重点?
答:主题出版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浙江省内注册,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核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项目应为首发,在申报时尚未出版,并需成稿50%以上。
主题出版项目应着眼于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内容侧重于传播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等。
问:项目申报时对绩效目标的设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项目主体须立足实际设置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夸大填写。项目一旦确定扶持,申报时所填写的绩效目标值在合同签订时不能更改,后期如未能完成绩效目标,项目将无法通过结项验收。如关于项目预计总投入的成本计算,因一般要求基金资助项目的实际总投入成本相较预算的下调幅度不能超过20%,申报主体须审慎评估项目投资预算及自筹资金额度。以舞台艺术儿童剧类型为例,假设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预计总投入成本为400万元,包括自筹资金200万元、申请基金资助200万元,但最终获评基金资助为100万元,则项目实际总投入仍不得低于320万元,项目主体须确保自筹资金不低于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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