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在三天内连续发生两起持刀袭击事件,一起被宣布为“恐怖行为”,另一起则不是,原因何在?
周一晚上,一名16岁男孩在悉尼西部Wakeley的基督善牧教堂涉嫌持刀袭击,后被拘留。主教马尔·马里·伊曼纽尔(Mar Mari Emmanuel)在现场直播的布道中被刺伤。新州警方表示,正将这次袭击事件作为“恐怖事件”进行调查。
那么,这次事件与上周六在悉尼邦迪枢纽的Westfield 购物中心发生的袭击事件有何不同?当时,一名40岁嫌犯持刀袭击,造成六人死亡(包括一名中国留学生),多人受伤,之后该男子被一名警察击毙。
恐怖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的副教授艾米丽·科纳(Emily Corner)表示,恐怖主义有一个法律定义,用于根据恐怖主义立法指控和起诉相关人员。
联邦法律将恐怖主义定义为意图“推动政治、意识形态或宗教原因”和“胁迫或恐吓澳大利亚或外国政府或公众” 的行为或威胁。
如果行为“对个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造成死亡或危及个人生命,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干扰、扰乱或破坏电子信息、电信或金融系统”,那么该行为则属于此定义范围。
周二,在回应有关两起事件的提问时,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总干事迈克·伯吉斯(Mike Burgess)告诉记者:“简单地说,将其称为恐怖行为,你需要有迹象表明,有信息或证据表明,动机实际上是出于宗教动机或意识形态动机。”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和警方掌握的信息表明,情况确实如此,这就是为什么将其称为恐怖行为。”
警方正在调查邦迪枢纽购物中心发生的持刀袭击事件,调查袭击者考奇是否出于对女性的憎恨,“很明显”他在袭击中以女性为目标。
同样在周二,新州警察局局长凯伦·韦伯(Karen Webb)说,在教堂持刀袭击后被捕的少年发表言论显示,袭击是出于宗教动机。
她说:“我们将指控(他)持刀进入教堂,并刺伤主教和牧师,还有其他人受伤。”
“我们认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动机来看,有一些因素已经符合,当然还有通过此人的行为恐吓公众方面。”
“通过参加那个教堂的活动,同时进行现场直播,不仅恐吓了在场的教区居民,还恐吓了那些在线观看的人,随后恐吓了那些前往教堂的人。”
伯吉斯指出,事件发生后,澳大利亚的恐怖威胁级别仍保持不变,目前的级别为“可能”。
“恐怖行为”与“恐怖主义”有何区别?
简而言之,是有区别。
恐怖主义是一个统称,指的是恐怖指控,而“恐怖行为”则是一种具体的非法行为。
科纳表示,即使没有实施暴力行为,有得人也可以因相关行为而被判罪。
“可能因为准备恐怖袭击而被捕,可能因资助其他恐怖罪犯而被定罪。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甚至可以因在网上搜索恐怖主义内容而被定罪。”
科纳指出,公众和研究人员对恐怖主义的理解可能与法律的不同。
她说:“传统上,当我们想到恐怖主义时,它就是要引起民众的恐惧,以此来制造某种形式的改变。”
自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遇恐怖袭击后,澳大利亚的反恐法律有了大幅增强和扩展。
与澳大利亚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北领地规定了具体的恐怖主义罪行,而不是“恐怖行为”的一般定义。
警察权力和恐怖事件
某事件被宣布为“恐怖事件”后,警方便可根据新州反恐法律行使特殊权力。
这些法律赋予警察特殊权力,可以采取措施在未来14天内防止恐怖袭击发生,也可以调查恐怖袭击。
警察可以无需搜查令,拦截和搜查人员和车辆,要求披露人员的身份,进入和搜查房屋和车辆,或者在目标区域周围设置路障等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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