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1978年年底,安徽小岗村的18位村民冒着极大的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开始实施“包产到户”,从而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其实,在小岗村实施“包产到户”之前,很多地方已经探索“包产到户”的可能性。
比如1958年,在河南新乡,时任地委第一书记的耿起昌提出了“包工到户,定产到田,个人负责,超产奖励”,某种意义上,这就是“包产到户”的探索。不过,耿起昌也因为这件事被当作典型全国通报,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耿起昌的故事。
耿起昌出生于1915年,山西昔阳人,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早年时期,耿起昌靠给地主放牛,给人当雇工维持生活。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次年,也就是1938年,耿起昌参加革命工作,加入了当地的工人救国会,投身抗日救国的时代号召当中。
抗日战争胜利后,耿起昌继续留在太行根据地,担任了太行行署民政科科长、人事科科长以及太行第四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等职务,他参与领导了当地的土改运动,充分发动群众,力所能及地从事支援前线的工作,为解放战争的胜利贡献了一份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耿起昌留在新乡工作,担任了新乡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等职务,后续又担任了新乡地委第一书记。期间,耿起昌参与领导了当地的土地改革、镇反、三反五反等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巩固了新生的政权。
1958年,耿起昌在实际工作中,结合当地的农村特点,提出了一种比较新颖的生产模式:将一定数量的土地固定给某个生产组,生产组按照每户的劳动力级别,再将土地分给各户,任务到户后,可以种自留地,也可以替别人种地,也可以做点小买卖。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后来的“包产到户”,这在当时是不被允许的。不过,这种模式却受到了当地干部与群众的欢迎。然而,1959年,在反“右倾”中,耿起昌的这种做法却受到批判,他本人也被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同时,河南省委也把耿起昌的材料报到中央,44岁的耿起昌被当作典型全国通报。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耿起昌获得平反,继续担任新乡地委书记。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后,耿起昌也受到了冲击,不过,总理及时出面,保护了他。耿起昌虽然受到冲击的时间不长,但他的身心依然受到严重迫害,牙齿几乎掉光。
1968年,耿起昌重新复出,并被结合进入河南省革委会,担任了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河南省委恢复之后,56岁的耿起昌又担任了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不过,在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耿起昌也犯了严重错误,他执行了一些“四人帮”的“极左”路线,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1978年,耿起昌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资格被撤销,他也由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改任郑州市蔬菜研究所副所长。1983年,68岁的耿起昌被开除党籍。也是这一年,耿起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1年,耿起昌因病去世,终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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