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包拯逝于嘉祐七年(1062年),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在百姓心里,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夫人墓志铭
众所周知,包拯的历史形象是“纯良至孝,忠君爱国,清正廉洁,吏能可观”。包拯是能员干吏,在理财方面尤为突出。任御史言官,清刚劲直,摧抑权贵,无所回避,由是直声耸动天下。曾权知开封府,事任繁剧,而能正本清源,使首善之区,风气为之一振。
1973 年,合肥东郊一生产队挖掘出包氏墓群,出土了包公墓志,出土时碎为5 块,并有打击伤痕,部分文字漫漶磨灭,已难辨认。1979年7 月被定为三级藏品,1994 年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见下图。
墓志被解读后,业界哗然。包拯虽亦擅断狱平讼,但并非后人所说的“神探”,更无呼风唤雨、差神使鬼的“绝技”。可见,包公并不是神探,所谓之“圣”、“铁面包公”、“铜锤黑脸”等形象,其实是寄托了人们对清官和公平正义的无限向往。
包拯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忠实实践者,所以谥号中有个“孝”字。所谓“嫂娘之恩”也是后人铺衍而成,并非事实。这个情节适用于他的幼子包綖(又名包绶),此子是包拯侍妾孙氏在娘家所生。包拯的大儿媳崔氏早年丧夫失子,便对这个小叔子多方抚育,呵护备至。份属叔嫂,恩同母子。
包拯虽清刚严毅,嫉恶如仇,但天性敦厚,并不嗜杀。后世传说,包拯审案时,好用酷刑,这可能是与他的九世孙包恢(《宋史》卷四二一有传)的事迹混淆所致。
题记
包拯墓志铭,石质,一合两块。志盖长 123 cm,宽122 cm,厚13 cm。盖顶斜坡,中部平整,阴刻4 行篆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16 字;志石近正方形,长126 cm,宽125 cm,厚14 cm,刻文51 行,每行59 至63 字不等,志文楷书,全文约3200 字,较《宋史·包拯传》为详。墓志除叙述包拯生平事迹外,还记录了他的世系、病丧、葬址及其子嗣的有关情况,为研究北宋名臣包拯及其家族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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