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舒城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14日发布一则公告,称该县在万佛湖开展渔政执法,查获3艘涉渔“三无”船舶,遂依法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那么,到目前为止,有人主动联系该局并接受调查吗?
大皖新闻记者9月19日下午了解到,9月14日上午,舒城县在万佛湖开展渔政执法,共查获3艘涉渔“三无”(无船牌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当事人将船停泊在万佛湖牛角冲朱家老屋处。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4号)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涉案船(艇)合法有效证件,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证书,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该局将依法对上述船舶及捕捞工具进行处理。该公告还附有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到目前为止,有人主动联系该局并接受调查吗?大皖新闻记者9月19日下午联系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夏队长得知,暂时没有人主动到该大队接受调查,被查“三无”船舶价值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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