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我外交部发言人在记者会上公开确认,除了可以收养直系三代亲属子女以外,将终止外国人对中国儿童的跨国收养计划,此举一出顿时引起美国争议。
美国国务院随后确认,中方在美方问询的书面函中已经明确表示,除了提出的例外条款以外,将不再处理任何相关领养案件。
对此美方表示,向受限制政策影响尚未完成收养程序的数百个美国家庭,表示深深的同情和遗憾,未来也不再处理相关业务。
按照美国援引的我国国际收养规定,想要收养中国儿童,申请人需要严格控制在年龄30至50岁之间,而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1万美元、净资产不得低于8万美元,这样可以为收养儿童,提供较为充实的物质家庭环境。
更为关键的是,申请收养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心理和体能测试,如果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严重肥胖,将被视为不合格,这样可以为收养儿童,提供良好且健康的成长环境。
所以从统计数据来看,由于美国中产家庭普遍资产与收入殷实稳定,再加之本身受到基督教博爱精神影响,美国也就成为了收养中国儿童最多的国家,累计收养超过8.2万人。
不过,随着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增长、人口出口率下滑等影响,国内收养数字不断增加,这使得国际收养的人数,也就逐渐下降。
再加上受中美地缘政治博弈紧张,以及美国存在部分负面收养案例等外部因素,所以限制外部收养的条件已经成熟,趋势已经形成。
一般情况下,开放国际收养,是综合国力发展不足时,为解决社会矛盾、改善国际关系所实施的阶段性政策产物。
显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进步,以及民众子女观念的转变,开放国际收养已经不再符合现阶段的需要条件,所以也是时候应该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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