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曹甲清(资深评论员、正经社首席研究员)
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约为3000字)
我大A,打了17年多的3000点保卫战之后,在今年2月初最低触及2635.09之后,如今再次跌破了2800点关口。尽管我们认为,这早已是妥妥的底部区域,但从8月以来量能再一次持续萎缩来看,大盘并没有真正企稳,还存在继续下探的可能。
近一年多以来,监管层面已对各类规则进行了大量修订,大资金也早已下场护盘,但在底部猫了多年的大盘仍然不见起色。于是,研判经济走势和各个具体标的之外,坊间追问最多的问题,仍然是:我大A,还有救吗?
作为在资本市场摸爬滚打多年的投资者和观察者,正叔斗胆坚持认为:
这是个形式复杂,但实质非常简单的问题。
首先,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聪明又最勤奋的民族之一,按照现代文明进程,只要继续改革开放,只要不闭关锁国,不发生大的失误、动荡或意外,没有理由不能建设出一个更加文明理性、结实强劲、不断前行、惠及全民的国家。
这是大A宏观上最为坚实的基本面。
其次,大A轰轰烈烈走到今天,自身病根其实就一个,生态有问题,是融资市,不是投资市。大量公司上市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做优做强,只是为了圈钱套现,早已背离了市场设立的初衷。
二级市场,也一定程度演变成了资本嗜血者的乐园,价值投资者的深渊。暴涨暴跌,牛短熊长,循环往复,一茬再等一茬地割韭菜,也就成了常态。
当然,这些年来,这个生态确实进化不少,但还很不够。
这个生态病症的核心,不在IPO,而在圈钱和操纵(破坏甚至玩弄了信用)。治愈的方子,看上去很沉重,操作时恰中肯綮的话,却完全可以举重若轻。
接下来,我就继续抛砖引玉,继续大着胆子捋一捋,以探讨切实有效的长期性规则,但毕竟只是个人浅见,浅陋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方家指教。(需要说明的是,这篇小文梳理了2023年8月前后发表过的观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仍然不类比各类海外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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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乃至其他资本市场更为长远的时间以来,无数的案例说明,只有严刑峻法,罚它个底儿朝天,乃至把牢底坐穿,才不至于让规则反而沦为鼓励与纵容各类违法违规。
在监控方面,对准确而专业的媒体报道或解读,以及各类举报(包括污点证人的举报),不仅要宽容,而且要适当鼓励乃至重奖,将之作为官方监控的重要线索来源。
在资产供给端,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造假行为,处罚的金额,定在造假金额加上投资者损失之和的一倍乃至数倍以上。
处罚的对象,应该是主导与合谋参与的相关责任人,而不是上市公司,因为,冤有头债有主,造假的是人,并非公司。
因为,罚公司,就等于罚所有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无辜的,根本不应该代人受过。
在市场交易端,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金额,定在其投入本金和不当得利再加上投资者损失之和的一倍乃至3倍以上。
尤其是对于减持套现,对不起,只有持续盈利且分红金额超过所融到的全部资金的一倍乃至二倍以上,原始股东、大股东以及董监高等才能开始减持,或者把减持幅度限定在所持股份的1%之内,否则,同样严刑峻法伺候。
如此,也是考量玩家们是否愿做耐心资本的重要手法。
对于存量市场,这是一件比较复杂有点棘手的事情,不过也并非没有可操作性,比如,追溯近5年以来上市的公司,凡有不符合此项规定而减持的,均须回购50%以上;有造假、严重违规的,穿透、合并起来计罚。
在资本市场,大家都是奔着钱来的,也只有钱,才是玩家们的指挥棒,无论大小。当然,无论是我在《我大A,还有救吗》、《这三板斧,就是救市最优解》中,还是在这篇小文中,所列举的具体罚款额度,都只是一个参考,具体多少合适,还得靠大方之家和决策层的更加严谨而科学的研判、决断。
2
与此同时,如同在上述文章发布后,一些专业投资者所建言并被吴晓求这样的大家所印证的那样,具体到各个环节,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所暴露出来的漏洞,远远不止上述所列,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比如,在退市环节,还得把那些虚减或掏空上市公司资产,再企图“一退了之”以套利或逃避责任的家伙,给死死堵住。
唯有如此,才能让好公司像金子那样发出光来,才能让烂公司不敢上市,上市了也不可能长久,甚至还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而在IPO环节,在目前已有5000多家上市公司这个基本盘,以及已经实行注册制的大背景下,这已经不应该是动不动就暂停的问题,而是还可以进一步放开的问题。
说个有人可能以为极端一点的看法,我认为,无论你是白马凤凰,还是阿猫阿狗乃至烂鱼瘪虾,只要你和你的董监高、券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一应队友,按照监管层列出的条件与清单,在必须详尽的招股说明书上进行宣誓并公告,大门都可以敞开,都可以大踏步进来。
进门之前,监管层只核对你必须报备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不审查真实性。你的动机是奔着做优做强做大公司,还是只想圈钱套现“改善伙食”,也暂时懒得管你。
但进来后,还想如同以往那般,融个资,炒个作,拉个票,套个现,抹抹嘴,开开溜,那就对不住了,严刑峻法等着您咧。没错,宽进严出的目的,就是要关门打狗——与放开IPO配套的,是对违法违规行为更大力度的监控与惩治。
当然,即使不放开IPO,也应该这么做。
3
必须强调的是,只有能跟整体法规系统形成闭环的严刑峻法,才是睿智而负责任的严刑峻法,才能真正改变我大A生态。
这个闭环,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投资者快速赔偿机制的建立。可以说,这个核心点,才是“庖丁解牛,恰中肯綮”中的那个肯綮,才是理顺并激活全局的出发点或关键一环。没有这个核心点,或者这个核心点不够完善,那么,我们期望的生态,就不会真正到来,或者说难以大幅改观(也可以说,我把这个最为核心的部分放在第三部分来说的原因,是想借助“三生万物”这句古语的祥瑞之气:)
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中,这个核心点的落实与保障在于,对于无辜受害的投资者,监管层应当承担起主持赔偿损失的责任,应当从法律法规上保障能在最短时间内赔偿到位,而不是任由受害者去打繁琐、漫长、不确定性还很大的官司,耗费时间、精力和钱财承受“二茬罪”。
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复杂。观念与决心到位后,剩下的就只是可谓细枝末节的技术问题了。
比如,联手法院建立机制,规定核定投资者损失与赔偿到位的期限,保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赔偿到位。
赔偿资金的来源,首先是罚款,这中间,行政处罚先于民事判决的顽固矛盾、罚没款缴入国库的退库问题等等,都可以进行富于预见的机制性安排。
紧接着是须同步成立投资者赔偿专项基金(或公司),以随时扮演补充或补位的角色;资金来源是经纪商、自营商等类机构,资金的日常管理只追求保本付息,不追求盈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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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再辅之以降低或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降低交易佣金和手续费、规定基金只有在盈利状况下才能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或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等,以切切实实让利于投资者,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以及继续扩大改革开放、引入各类中长期资金、进一步改善交易机制等,以增加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发现价值与价格的能力。
重要的事得说三遍的是,以往那种基金无论盈亏,管理费用之类却可以照收不误,还收得心安理得心宽体胖的相关规定,实质上造成了极端的不公平,是对投资者的极度不负责任,也在实质上鼓励了一些基金经理沦落为烂仔,充当接盘侠、进行利益输送等恶劣行为,必须也是时候得扫进垃圾堆里了。
当然,资本市场究其本质,并没有配合投资者赚钱的义务。规则层面要做的,是给予投资者这个衣食父母更加公平的生态环境,让他们承担的风险,只是市场要素与生俱来的风险,而不是被算计、被坑、被割韭菜的风险。
如此一来,我们的市场,你说有救还是没救?【《正经社》出品】
声明:文中观点仅供参考,勿作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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