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某润与路虎女的道路交通矛盾,青岛警方已经给出了非常详细的解释,意在让公众明白,为什么没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路虎女,而只是行政拘留加罚款。
根据青岛警方的调查,林某润对于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因为在路虎女倒车试图并入顺向车道的时候,林某润持续跟进,导致路虎女无法并入顺向车道。
而根据法律规定,像这种情况,路虎女的行为就构不成寻衅滋事罪了。对于这一点,很多人表示了理解,支持青岛警方依法惩罚路虎女,彰显公平公正。
据此,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个事件,很多人对林某润的做法表示不认可,虽然同情他被路虎女打得很惨,但是依然认为他确实如警方所认定的那样,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路虎女受到的惩罚是合理的。
而复盘此事,有人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思考如果是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我看到一个作者写得很有道理。他写了7点选择停车让行的理由,其实最关键就是第4点:方便他人就是方便自己。
我完全支持这位作者的观点。当然,这不是支持路虎女的行为。无论如何,路虎女逆行包括加塞,都是错误的,都是令人讨厌的。但是,这种人客观存在,当不可避免地遇到这种情况时,从自己角度看,停车让行确实是最佳选项。
试想,林某润与路虎女逆行车相遇,路虎女往后倒车,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这个时候,作为林某润,如果想快点走,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停下来,让路虎女加塞并入顺向车道。虽然加塞不文明,但是让不让加塞,是后面车的事。
后面车辆会不会让路虎女加塞呢?主观上不愿意的可能性大,但也不排除有人愿意让一下,而且,即便都不愿意,路虎女也有强行加塞成功的可能性,她无非就是招来后面车辆司机的骂而已。然而这些都与林某润无关,这不是他的责任。
只要路虎女加塞成功,并入顺向车道,林某润这边的车道就畅通无阻了,他就可以快速前进了。相比于顶着路虎女退到最后头,慢慢悠悠的,彼此心里还都憋着气,这是何乐而不为呢?除非存心找别扭,否则谁都不会这样做。
而其实,林某润让路虎女并入顺向车道,也不光是对自己有好处,对他这边整个车道上的车都是有利的,大家都可以走得快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林某润与路虎女找别扭,不让路虎女并入顺向车道,可以说是没有顾及后面车辆。
林某润当时应该是没什么急事儿,有时间和路虎女斗气,但试想一下,如果他后面车辆有人有急事儿,因为他这一闹,整个僵在路上,都走不了,后面的人是不是很急?后面的人固然会抱怨路虎女,但难道不会也抱怨林某润吗?
路虎女的行为很恶劣,很猖狂,这可以看出其平日也是豪横惯了的,否则即便发怒也顶多骂几句,不可能敢窜上来持器物打人。所以她受拘留也是咎由自取。但是,林某润要申请行政复议,想让法律加重对她的处罚,大概率不会实现。
这件事,首先路虎女要反思,其次林某润也应该反思。他虽然是受害者,但这完全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事,是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闹成这样,自己被打得那样惨,获得赔偿又如何?疼痛之罪不还得自己受吗?还搭上了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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