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瞩目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终于“靴子落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以下简称《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加快建设绿色能源生产消费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
增加绿电交易维度
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逐步健全
我国的绿电交易自2021年9月开市。
2021~2023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
进入2024年,全国绿色电力交易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交易二部副处长喻乐介绍,以华北地区为例,今年上半年,华北地区用户绿电成交电量357亿千瓦时,较2023年全年成交量增长42.9%。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部副主任杜龙向记者介绍,今年1~6月,南方区域绿证绿电交易量达到412亿千瓦时,同比扩大6.2倍,其中绿电交易140亿千瓦时。
然而,就在绿电交易量持续快速增长的背后,却也面临着交易组织、价格机制、信息披露等环节尚未规范统一的现实之困——部分省份仍未组织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无法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
就此形势,业内呼吁国家顶层出台文件规范统一绿色电力交易。
记者注意到,《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明确了交易组织形式。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为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则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此外,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庞博表示,《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发布,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是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组成部分,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拼上了一块亮眼的“绿色拼图”。
“专章的印发,保障绿色电力交易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使绿色环境价值在多元化电力商品价值体系中进一步凸显。”庞博说。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认为,《绿电交易专章》创新新能源参与市场的交易方式,丰富了中长期市场品种,推动电力多维价值体系建设。
提升绿电供给规模
保障新能源运营商收益率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合计装机11.8亿千瓦,已超过煤电装机规模。
新能源装机规模突飞猛进,消纳始终是行业发展中绕不开的“门槛”。
如何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已然成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道路上的一个关键问题。
韩放表示,《绿电交易专章》的发布将有力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将绿电的环境价值属性集中体现,通过跨省区绿电交易促进发电企业与跨省区用户直接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将有效扩大绿电交易规模,提升绿电交易市场活力。
“《绿电交易专章》的印发,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利用,为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韩放说。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副院长凡鹏飞表示,《绿电交易专章》印发,有利于完善绿色电力生产消费机制,培育社会绿色消费氛围意识。
凡鹏飞指出,《绿电交易专章》明确了绿电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交易方式,有效拓宽了用户购买绿电渠道方式。
据此,海通证券研究所分析员傅逸帆分析,随着边际成本较低的新能源占比持续增加,中长期看电力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能量价格中枢可能下移,绿电收入是对新能源减排价值的合理体现,助力保障新能源运营商收益率稳定。
当前,数据中心、钢铁、铝行业等重点用能单位成为绿色消费主力军,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借“绿”生辉。
深圳供电局市场部副总经理黄媚表示,当前,国内外对绿电消费的关注度日渐强烈,绿色电力市场正迈向下一个发展阶段。
黄媚指出,《绿电交易专章》明确了绿色电力的范围,覆盖我国现阶段绿色电力发展的全品类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扩大绿色电力供给侧市场规模,有效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提升发电企业投入资源建设的积极性,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
满足绿电购买需求
明确绿色电力环境权益价值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色电力的环境溢价充分体现了其环境友好的价值属性。
据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绿电交易专章》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电侧、用户侧均持积极的态度,期望文件早日出台。
从发电侧来说,通过明确绿电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等一系列内容,将推动绿电交易规范、常态化开展,电能量、绿证价格机制更加完善,绿电交易规模将持续扩大。
从用户侧来说,用户希望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明自身电力消费过程的低碳绿色,绿电交易机制的完善,使得用户购买绿电渠道增加,用户购买绿电环境权益的价值更加明确。
记者注意到,《绿电交易专章》对绿电交易中绿证的核发划转进行了明确,购买绿电在获得电能量使用权的同时,也得到了绿电消费的凭证——绿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兰国芹表示,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已有九年历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多层次市场间的协同逐步加强。
“《绿电交易专章》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核发划转方式,为绿色价值国际互认创造了良好条件,为我国外向型企业有效应对碳边境税贸易壁垒、提升全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兰国芹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弟也持同样的观点。
吴小弟认为,《绿电交易专章》的出台,为外向型企业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同时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一方面,企业通过采购并使用绿色电力,可以满足国际客户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清洁能源的要求,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电力,展示其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在国际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环保意识强的消费者和合作伙伴。
(转自:能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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