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四川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总队长吕志元公布多起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因造成较大损失,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摄
2022年3月11日晚,凉山州冕宁县大桥镇店子村村民阿某伙同同村村民毛某哈、毛某姑携带猎狗到村子附近的黄保山打猎,其间,三人多次在林间吸烟并将未熄灭烟头乱扔,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2年3月15日,广安市前锋区国有林场在组织焚烧松材线虫疫木作业中,林场职工刘某、苏某、文某违反疫木焚烧安全管理和禁止野外用火相关规定,聘请村民自行焚烧,后因现场起风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3年4月10日,西昌市海南街道民主村村民吉次某某邀约同村两名村民前往林区维修入户水管。三人在分段维修过程中,吉次某某使用打火机烧灼胶管,欲用溶胶对水管漏水位置进行封堵,不慎引燃附近杂草,火势迅速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以上几起案例都是由于用火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较大损失,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森林草原火灾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吕志元表示,广大市民应提高风险意识,增强依法依规用火、文明用火、安全用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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