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影视剧中,会出现古代的罪犯对供词签字画押的场景。但问题是,古代并不像现代具有完善的指纹识别技术,这种按压指纹的方法真的有一定的作用吗?除此之外,古人还在哪些地方使用过指纹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揭开古代指纹使用的神秘面纱。
先说结论,按手印真的有用。在古代,因为阶级地位的原因,一般来说,只有地主和贵族的家庭才有财力接受良好的教育,读书识字。普通为生计发愁的百姓,哪还顾得上读书?努力填饱肚子才是真理。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可以等以后再探。所以在古代,好多老百姓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别提在一些文书或者借贷契约上表示认同了。于是,人们想出了用指纹或者掌纹来表示认可的办法。在唐朝初年的一份借贷契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官有政法,人从私契。两和立契,画指为信”。其中,“画指为信”说的就是在两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立契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契约后部,自己名字的下方或者与自己名字重叠的地方,亲手画上和自己一根手指长度相等的线段,并标示出指尖、指节的位置,也叫“画指为记”。这种方法还有一个优点是可以用来当做一个简单的防伪标志使用。这是因为在古代,人们不能像现代先进的字迹鉴定系统那样详细的分析笔顺等书写习惯来辨别真伪,只能简单的判断是不是同一个人的书写风格,所以很容易被别人模仿而伪造。而画上了指节或者按上了指纹的文书就不一样了。通过对比这些印记,就能知道是真还是假,仿造的难度也比字迹模仿要高得多。
说到这里,就要说到古人对指纹这一类印记的识别了。指纹是人类手指末端的指腹上,由凹凸的皮肤所形成的纹路。这种纹路从胎儿3-4个月的时候就开始生长,直到6个月左右形成完整的指纹。随着年龄的增长,指掌长度、宽度发生变化,指纹纹线也随之发生变化。当手指的皮肤受到严重的外伤的时候,也会造成指纹的变化。指纹一般来说不会有重复,但有科学家通过计算得出,指纹出现重复的概率是一百五十亿分之一。从概率学上说,因为发生概率足够小,所以不考虑其会发生,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指纹会重复的可能。尽管如此,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发现完全相同的两枚指纹。所以在一些案件的侦查中,往往会利用搜查现场发现的指纹作为证据。
而古人没有现代这么发达的科技,他们的识别全靠一双火眼金睛。古人将指纹分为“螺”和“箕”两类,“螺”是旋漩涡型指纹,呈螺旋状,“箕”是流状指纹。从这两类指纹中,又能衍生出各种不同主要特征的指纹。拿斗形纹来说,就可以细化为同心圆斗、螺旋斗、同心椭圆斗、双箕斗、复合斗等。每个人的指纹的节点都会有所不同,所以古人通过肉眼找不同的地方进行比对,就能对指纹进行分辨了。并且在古代,也不能像现代一样可以通过现场调查直接提取物体表面的指纹。所以古人的指纹识别是通过手指指腹蘸取印泥后,在空白的纸上按下红色的指印,然后把这枚红色的指印和原版指印进行纹理的比对。这种方法获得的指纹清晰度很高,通过肉眼就可以分辨。不过总有人想尝试着挑战一下自我,有些嫌疑人会在指纹对比之前忍痛割爱,这样就没有办法进行指纹的比对了。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后来就规定用手掌或脚掌来进行画押,总不能连手脚一起弃了吧。这一点也反映出古人在指纹识别方面的思维逐渐扩展,他们开始不仅仅关注指纹,还对手印和脚印的纹理特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应用。
当然,古人对指纹的认识也不仅仅在于形状上。元代的《牧庵集》里有这样一个案例,说有一个叫潘泽的官员,他任浙西廉副使的时候,有一富户把一家17口人掳为奴隶。这家人不服,于是报了官。但当地官员收集证据的时候,发现卖身契上有原告祖辈的指纹,并标明是世代为奴,所以判了这户人家败诉。其后他们多次上诉未果,主管官员都换了几任,案子还是悬而未决。潘泽接手之后,注意到卖身契约上通常会印上食指的横纹作为凭证,这些纹路的密集程度可以被用来推断签约者的年龄。于是他要来了卖身契,仔细观察,发现本来应该是13岁少年的指印,在卖身契上的纹理却像成年人一样。然后他便找来了一些13岁的少年,让他们按下指纹对比,证明了卖身契确实是伪造的,还了一家人的清白。由此可见,古人对指纹的识别,在当时已经是非常细致且成熟的。
此外,别看古代并没有如今这么多种黑科技,只能凭肉眼和积累的经验来判断,但古人对于指纹的运用可谓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了。早在秦朝,古人们就在侦查案件的时候注意到了人手、足的痕迹,并进行相关的分析。云梦秦简中的《封诊式》的《穴盗》一篇中,就有提到古人用脚印来进行现场勘查的记录:“内中及穴中外壤上有厀、手迹,厀、手各六所。外壤秦綦履迹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中央稀者五寸,其踵稠者三寸,其履迹类故履。”这一段内容说的是,在追查一个士兵丢失绵裾的现场,墙上有一个盗洞,失窃的房间和洞的里外,出现了膝部和手的痕迹各6处。盗洞外散落的土上,有四处秦綦履的印痕,鞋长为一尺二寸,约为今天的27.72厘米。鞋印的前部花纹密集,有4寸长;中部花纹稀疏,有5寸长;根部花纹稠密,有3寸长,鞋印像是穿旧的鞋子留下来的印记。这些手印、足印的分析,即使是到了现代的犯罪现场调查中,也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无独有偶,指纹在古代侦查案件中的运用还有很多。比如宋元时期,指纹查案的运用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北宋有一个叫周整的人,家里有不少上等田地。这些田地被一个叫龙聿的人看上了,就在周整最喜欢的博戏中出老千,赢走了这些地。周整不敢和母亲说,只能偷偷用旧文书中周母的指印伪造田契。周母发现自家田地没了之后上告官府,时任县官的元绛仔细查看了田契之后,发现了日期等文字写在了指纹之上的破绽,把田地归还给了周家。
而这些,还不是古人们最早对于指纹的运用。1978年,考古学家在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仰韶文化时期的陶器上,发现了指纹印痕。其中一件陶器上的指纹印痕是至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一枚。不过有学者指出,仰韶文化的陶器大都是手工制作的,所以上面的指纹很可能一开始只是制作过程中的自然遗留,亦可称之为无意识遗留。后期陶器上的指纹,才有可能是用作特殊的个人标志来使用。在商朝出土的一枚陶片上,就有一个很明显的指纹印记。这说明了古人把指纹作为一种个人的印记来使用的方式,可能最早从商代就已经开始了。而这种方式,在后来也演变为了一种信息保密的方法。在秦汉时期,随着度量衡制度的统一,相关的文书管理也趋于规范,并运用在公文来往和私人信函的传递中。所以当时,人们为了防止第三人私自拆开信件,发明了封泥的办法,即在剪断的绳结处或者包裹的封口处加上一个泥块,并在泥块上加盖指纹。一旦有人私自拆开,就无法复原。此后,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喜欢用这种方法来对信件进行加密。
当然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画指为信”,指纹最常见的应用还是在契约上。这种应用早在唐代开始成熟,各种契约、遗嘱等都会印有指纹,一直沿用到后世。在现代社会中,当处理与财产公证相关的文件时,通常也需要在个人姓名上按压指纹,以此作为个人真实意愿的法律证明。除此之外,指纹还出现在手相术里,并且远在周朝就已经盛行。古人认为,人的手相能反映出这个人的一生大致运势,比如人的性格、寿命、财富和人生之路上的祸福等等。这些手相术虽然不能得到现代科学的印证,但是单纯从指纹的发展来说,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正是由于手相术中对指纹和掌纹如此细致的观察,才有了后来的种种运用方法。
中国古人对于指纹的发现和运用要比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早了近2,000多年。现代指纹识别技术的发展也是站在了前人的肩膀上。古人的智慧着实令人钦佩,而在未来回看我们现在的技术的时候,想必我们也是能给他们提供肩膀的人。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98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