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玩游戏的现象,令不少家长烦恼和担心。近期,横琴法院审结一宗案件,一名10岁儿童在一个月内在同一款游戏里充值超过50次,合计5万余元,然而,其母亲诉请全额退款却未能实现,这是为何?
基本案情
某日,10岁的小千(化名)在无意间记住了母亲张某的手机支付密码后,便频繁以需要完成学习作业为由找张某讨要手机,偷偷注册了某款游戏,并开始长期进行游戏充值。
2023年1月,张某收到了一条游戏充值消费的短信提醒,这是她第一次发现了小千的游戏充值行为。张某表示,“当时家里也有教育孩子,但没有更改手机密码,孩子需要用手机做作业的时候还是会给他使用。”
在此之后,小千并未知错就改,甚至还在每次充值完毕后悄悄删除手机的消费短信。小千在短短一个月内充值648元超过50次,消费总额达到5万余元。
张某发现后,多次联系游戏公司要求退款,但被该公司以无法证明是小千本人使用账号并充值为由而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认定:
首先,是否小千本人给游戏充值?根据张某提交的手机支付记录,游戏充值交易时间绝大部分集中在17时至21时或是节假日,该时段与学生休息时间相吻合。并且,小千与同学网上聊天记录中也显示,所玩游戏是“用了压岁钱”来充值。法院认定小千本人未经张某同意擅自进行案涉游戏充值具有高度可能性。
其次,小千的充值行为是否有效?小千在实施充值行为时年龄为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而小千的法定代理人张某未对该充值行为明示予以追认,故小千实施的充值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游戏公司作为游戏的提供者,没有尽可能有效识别和阻拦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的信息和支付程序进行注册和充值,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小千的连续充值行为,具有一定过错,法院认定其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结合小千已成功购买游戏皮肤并进行了使用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游戏公司应当退还小千充值总额的30%。
法官说法
暑期中小学生放假在家,家长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以及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如果孩子确实有使用电子设备的需要,应当与孩子多加沟通并适当监督,确定合理的使用时间和权限,避免未成年人沉迷游戏或进行不必要的消费。若发生此类事件,务必保存好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游戏公司也需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对游戏内消费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异常消费行为,应立即暂停账号使用,并及时核实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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