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一笔比较特殊的债权,就是质押物为大型国企应收账款,而且金额还比较巨大的项目,这么看当企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哪怕担保物差一点,也有人会找上门给你想办法贷款!
广东大湾区某大型民营建设集团,想在银行融资2.6亿,但又没有足值合适的抵押物,于是就想到了一个高招,那就是用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进行质押融资,而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基本上都是大型的国有企业,项目也都是大基建类项目,从风控逻辑上来看,好像是没啥风险,但没想到现在还是一样暴雷了。
有5笔工程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可以简单分析下:
中山某交通公司,市政道路标段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合同价2亿多,评估价4000万,
广州某路桥公司,某隧道工程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合同金额1.8亿,评估价8000万,
中某建公司,广东省内某高速公路施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合同金额4亿,评估价5000万,
东北某建设公司,东北某市政路网PPP项目施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合同金额23亿,评估价3亿,
四川某建,广东省某高速公路标段施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合同金额6亿,评估价值6000万。
上述应收账款涉及的合同总金额高达:36亿,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合计:5.3亿,银行按评估价值的50%左右发放贷款,就形成了这笔2.6亿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这么看这笔贷款的抵押率还是很低啊!上述质押已经按《民法典》的规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质押登记,法律上也是合规合法的!
大家觉得这种应收账款质押的不良债权,如果要卖的话,几折可以拿下,请放心大胆的拿上屠龙刀出价!也欢迎有工程款要账经验的工程人或者法律人一起交流探讨,俗话说风浪越大、鱼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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