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11日,民盟领导人李公朴在昆明遭暗杀,次日凌晨因伤重不治牺牲。就在全国悲痛之际,仅仅过了4天,著名民主人士、学者闻一多也在昆明被暗杀,引起全国舆论愤怒。这一事件在历史上称为“李闻惨案”。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8月26日至29日,南京《中央日报》连续三天发表消息,公布闻一多案审理结果:凶犯汤时亮、李文山处死刑。由于当局的压制,此后舆论渐渐平息。
然而,1951年1月20日上海《大公报》也刊登了一则消息:李闻血案凶手之一王子民,在榕枪决。甚至到1958年4月27日,“李闻惨案”已过去十多年,《人民日报》还发布了一篇消息称:杀害李公朴、闻一多烈士的刽子手蔡云旗伏法。
制造李闻惨案幕后主使到底是谁?一桩惨案为何相隔十余年还能揪出不同凶手?
长期以来,云南地方势力与蒋介石不和。龙云主政期间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不允许宪兵和军统特务进入昆明。加之抗战以后云南成为大后方,大量高校和知识分子迁入,使云南民主运动蓬勃发展,当时的西南联大有“民主堡垒”之称。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用调虎离山计把龙云赶下台,中统和军统势力纷纷进入昆明。当年年底,西南联大学生在召开反内战时事讨论时,大批特务进入会场捣乱。随后,昆明3万多名学生罢课抗议。然而,大批国民党特务和军人随即进入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等校,殴打师生,甚至投掷手榴弹,造成4人死亡,29人重伤,30多人轻伤,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一二?一”昆明惨案。
卢邦汉
为了平息民愤,时任云南省代理主席李宗黄被调离,云南地方派卢汉接任。云南警备司令关麟征被撤职,由黄埔一期同学霍揆彰接任。
抗战胜利后,国内民众纷纷反对内战、要求民主,李公朴等民主人士积极奔走,他们被一心想要发动内战的国民党视为眼中钉。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初,重庆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李公朴等人发起了政协陪都各界协进会,并在重庆较场口举办大会,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大会当天,中统便派出数百名特务到现场捣乱,把李公朴在内的60多人打伤。
李公朴于5月份才从重庆回到昆明,当地特务大为紧张,立即到处张贴标语,散布谣言称“李公朴携巨款,来昆明组织暴动”“民盟组织暗杀公司,闻一多任董事长”等等。蒋介石也在多个场合发表辱骂民主人士的讲话,曾大骂闻一多等人为“不法教师,污辱党国”,还号召西南联大三青团成员“加以还击”。不过根据现有历史资料表明,蒋介石事前应当对李闻惨案不知情。
云南警备司令霍揆彰新官上任,总想干出点事来报答领袖。听到蒋介石对这些民主人士恨之入骨,心想干脆将他们除掉,为领袖分忧,但他显然会错了意。据后来沈醉回忆,霍揆彰想除掉李公朴、闻一多等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此把沾水泼到云南地方势力身上,好坐上云南省主席的位置。
霍揆彰
霍揆彰拟定了一份包括李公朴、闻一多等十多位民主人士在内的暗杀名单,找来下属安排行动。云南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王子民接到任务后,安排蔡云旗等特务对李公朴进行了20多天的跟踪。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11日晚在李公朴回家途中将其暗杀。
西南联大学生立即想到,闻一多也很有可能处于危险之中,于是跑到他家中通知,让他不要轻易外出。
7月15日下午,昆明各界为李公朴举办告别仪式。闻一多不惧危险,到现场悼念,并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演讲》。在演讲中,他发现有特务混在会场中,多次大骂。会后,近百名学生护送他回家。
快到家时,闻一多有事要去《民主周刊》社,该社离他家只有几百米,学生们便放心离去。当天下午5点多,闻一多和儿子闻立鹤刚从《民主周刊》社出来,四五名特务围上来,朝闻一多开枪后逃走。闻一多身中数枪牺牲,闻立鹤也身份重伤。
短短4天之内,2位著名民主人士被害,全国上下群情激愤。
霍揆彰装模作样地进行悬赏缉凶手,同时将脏水泼向云南地方派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暗指凶案是龙云的三公子龙绳曾所为,又派特务散布谣言说这是“共党杀共党”。龙绳曾闻讯后立即躲到昭通老家,龙云的中将副官杨立德被逮捕,并遭到严刑逼供。
蒋?瑞元
蒋介石听到消息后一时弄不清是谁所为。一面电询毛人凤,一面要求在东北慰问的卢汉查明情况。随后,他派自己贴身侍卫长唐纵、军统总务处长沈醉等人到昆明调查。根据军统掌握的情报,推断是云南警备司令部所为。唐纵和沈醉无法处置,只能报告蒋介石。正在华调停国共矛盾的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也对蒋介石说:“这次暗杀针对了中国最有教养的一群人,其中许多人是从美国的大学毕业的,美国人会把他们的贡献同那些受教育较少的打内战的军事领导人相比。”
随着舆论不断发酵及美国的压力,蒋介石不得不派出陆军总司令顾祝同等人同到昆明调查,同时电令霍揆彰到庐山报告情况。
蒋介石见了霍揆彰满脸怒气地问:“最近昆明的事你知道吗?”霍揆彰假装不知情,回答道:“正在调查之中。”
这让蒋介石也处于两难之境。处理吧,这是自己嫡系亲信,外界难免与自己扯上关系。不处理吧,又难以堵住众口悠悠,更过不了美国人的关。他一怒之下把桌子上的一叠案卷甩到霍揆彰面前:“你立即返回昆明缉拿凶手,听候处理。”
这时霍揆彰才意识到事态严重,立即赶回昆明善后。他找到王子民等参与了刺杀行动的特务商量,决定合演一出“瞒天过海”。先让两个人去“自首”,争取能免一死,等舆论平息以后,再想办法捞出来。如果判了死刑,就从监狱里面找其他死刑犯顶替。
闻家骅
对于去“自首”的人,他承诺保证其安全,奖励40两黄金,帮助照顾家人,回来以后升三级。霍揆彰作为云南警备司令,在当地也是一手遮天的人物。手下几个特务都认为只是走走过场,当时汤时亮、李明山、蔡云旗、秦永和等人均愿意去“自首”,最后挑了汤、李二人。霍揆彰交代,开庭公审时一定要昂首挺胸,表现出军人气节,咬定“李公朴、闻一多谩骂政府、污辱军人,制造乱源,出于义愤才杀他们。”
只是让霍揆彰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内外压力之下,蒋介石不但不打算保几个小兵,连他自己也成了弃子——开庭之前,蒋介石已对判决作出指示。他在8月19日的日记中写道:“决将二凶犯枪决,而将霍革职交顾总司令看管。”
8月25日,李公朴、闻一多被刺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天法庭便宣判:“闻一多案凶犯汤时亮、李文山处死刑,杨立德与本案无关交保开释。李公朴案凶犯严饬速缉务期破案。”
至于换人受刑之事,顾祝同害怕再出纰漏只能假戏真做,两位“自首”的凶犯到了刑场才意识到,这是要来真的,但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其实,这两人都参与了刺杀行动,并不是为谁担责,被枪决只是罪有应得。随后,警备总司令霍揆彰革职。为了避免走漏风声,参与刺杀活动的王子民、蔡云旗等其他特务被软禁在大理后山的无为寺内,此后他们又被押到南京受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底,霍揆彰坐了一年冷板凳后复出,出任第十六绥靖区司令长官,被软禁的大小特务也先后释放。
解放后,除王子民被枪决外,其他几个参与刺杀李公朴、闻一多的凶手也先后被正法,唯独蔡云旗逍遥法外。蔡云旗被释放后也来到第十六绥靖区当上校参谋,后来跟随陈明仁在湖南起义。不过他并不打算继续留在军队,领到解放军发放的起义证后,回了老家江苏盐城伍佑镇乡下,做起了油坊生意。回乡前,他填写了《附蒋人员登记表》,简单地填写了自己的任职情况,一一列举了自己在抗战期间参加大小战役。在“过去危害人民的事实”一栏中填写着“本人毫无危害人民请详查”。
当时兵荒马乱,各地交通联络不便,他以为回乡之后,可以将自己的罪行隐藏。但“纸终究包不住火”。1951年1月20日,上海《大公报》刊登王子民被枪决的消息时,还提到一位叫蔡文其的人未归案。盐城方强农场供销科一位叫张小凡的职员,看到这则消息时,猛然想到这个蔡文其是不是族侄曾跟自己提过的那个蔡云旗,由于四川方言才造成误写?
他听族侄谈起过蔡云旗在昆明的一些经历:蔡云旗吹嘘自己在云南如何了得,青红帮大佬都摆不平的事情,他只要三言两语就能搞掂。还说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吃了官司,被蒋介石关了一段时间。上一次见面,蔡云旗还严肃地说:“以前说过的事情,不要去外面说。”
当时全国正在开展镇反运动,群众觉悟很高,发现线索立即报告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找到蔡云祈调查,询问了一些他的经历,但他只承认自己参加国军抗战的经历,在他口中,自己俨然就是一个抗日英雄。公安机关一时没有证据,便将他释放了。
张小凡始终觉得蔡云旗很可疑,1956年,他又两次举报,还提供了自己了解到的线索。公安机关按照他提供的线索找到一个叫胡大仲的人,此人的岳父与蔡云旗是邻居,解放前两人就有交往。据胡大仲描述:以前蔡云旗出手阔绰,经常跟他一起喝酒,几杯下肚,满脸通红,话越来越多。他说自己在云南如何如何风光,山珍海味都吃遍了,漂亮女人也玩腻了,在云南没有摆不平的事。胡大仲接过他的话,好奇地问他:“在云南摆平过什么大事?”蔡云旗说话都有些打结,明显醉了,回答道:“闻一多知道吗?天天骂国民党那个,叫我们几个人干掉了。”说完他发了一通牢骚:“非常委屈啊,老蒋不但不给我们立功,还把我们押到南京吃了官司,以后谁还敢给他卖命。”
蔡云旗
当时,胡大仲以为他只是喝醉酒吹牛,没当回事。公安机关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即成了专案组,派人到云南查阅当年李闻惨案档案。调查后发现,几位参与刺杀案的凶犯,口供中都提到蔡云旗这个人。凶手崔宝山的审讯笔录中说:闻一多走到住宅附近时,他们就开枪射击,主要是李明山、蔡云旗和尚福海。
随后侦查员又拿着蔡云旗的照片到监狱中找到当年曾与他共事的李凡仁,此人一眼便在照片中指出蔡云旗,肯定地说:“就是他,这个人很凶的,我们背后都叫他蔡老虎,他是组织刺杀闻一多的领队人。”
拿到这些证据以后,1957年4月4日,公安机关再次把蔡云旗抓捕。估计蔡云旗自己也没想到,解放后潜伏8年之久还是被捕。在审讯中,一开始他坚决否认李闻惨案与他有关。当公安机关拿出证据时,他又改口称自己的任务是跟踪,坚决否认参与谋划和开枪。他还强调,自己是个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
专案组讨论分析,蔡云旗的交代与此前调阅其他案犯的审讯笔录可以相互印证。虽然他不承认自己开枪,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蔡云旗跟踪闻一多,为刺杀提供了信息;二是他率领情报组跟踪,即使没有开枪,也是主要组织者之一。
1957年7月2日,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蔡云旗十年有期徒刑。新华社发布此消息后,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群众普遍认为判得太轻,要求重审。甚至有人写信给中央领导。
李永祥
最终该案被发回重审。1958年4月26日,再审判决认定蔡云旗在李闻案中是直接行动组组长之一,归案后拒不交代罪行,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蔡云旗试图以“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来洗脱自己的罪责,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军人在战场上可以各为其主,可以在法律范围内执行上级的命令。但不论在任何时候,将屠刀指向无辜的平民,都是犯罪行为。潜伏8年之久的他,最终也在人民群众的呼声之下,付出应有的代价,这再次印证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