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2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王博士医学美容有限公司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对该诊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日,崂山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接到患者家长投诉青岛崂山王博士医学美容诊所并提供当时的录像视频。执法人员查看视频,发现诊所护士樊起慧为患者做电刀治疗。2024年4月8日,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仙霞岭路17号的青岛王博士医学美容有限公司的诊所检查发现:该单位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影印件。查见李传梅女儿知情同意书一份,其中医师签名南涛;未查见该患者病历。于2024年4月8日立案。(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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