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试点立体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通知》,今年启动实施首批嵊州市立体生态建筑试点项目,在认真总结首批试点项目经验后,分阶段逐步在全市推广实施。
对于适用类型,文件明确,经市政府确定列入嵊州市立体生态建筑试点项目的地块可建设立体生态建筑,通过建筑外墙垂直绿化和平台立体绿化,形成户户有庭院的建筑形式。立体生态建筑试点项目采用通过“空中花园”的打造形成户户有庭院的建筑形式。
文件称,试点项目的户属空中花园设置在建筑主体结构之外,户型建筑面积须高于11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套型。每套设计不超过2处户属空中花园,且不得设置于北侧。(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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