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自己家祖先的古墓葬, 违法吗?

阿运农村人2024-07-09 08:57:58  62

清朝最后一位铁帽子王爱新觉罗晏森,祖上是爱新觉罗岳托,岳托战死后被皇太极追封为克勤郡王,享受世袭罔替的特权,最后一位克勤郡王就是爱新觉罗晏森。

皇太极

1912年,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爱新觉罗晏森的“郡王生涯”结束了,没有了朝廷的供养,养尊处优的晏森失去了经济来源,当家中的钱财被晏森挥霍一空之后,晏森就开始变卖家里的古董宝贝,最终,晏森打起了祖坟的主意并变卖大量祖坟家产,但“由奢入俭难”,后来的晏森再度返贫,成了著名的“车王爷”(人力车夫)......

溥仪

爱新觉罗晏森的一生,可谓是大起大落,后来的溥仪在日本人的扶持下建立了伪满洲国,溥仪把晏森带到了东北,日本人希望晏森能够留在伪满洲国当王爷,继续享受用之不尽的荣华富贵,但晏森拒绝成为汉奸,最终溥仪给晏森了一大笔钱,晏森回到北京仍是挥霍一空,继续当起了车夫维持生计。

人力车夫剧照

爱新觉罗晏森,过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在失去经济来源后,打起了祖坟的主意,但那是风云变幻的旧社会,解放后的新中国,盗掘古墓不光是违背社会伦理道德,更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有人说:“挖掘自己家祖先的古墓葬,属于家族私有财产,难道还违法吗?”

其实,这种行为属实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民法通则》之相关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葬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对于已经明确的,确实是自己家的祖坟,在迁移的过程中发现其中有陪葬的物品,需要文物部门进行鉴定和考证,如果属于文物,就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是属于一般陪葬物品,就归其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

可见,一切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这本身与我国的土地属性也有关系,我国只存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土地,没有个人私有土地的说法,地下文物埋葬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土地上就不存在所谓“个人私有的地下文物”。

本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规定,私自挖掘、盗取地下文物属于违法行为,即使是自己家祖先的古墓葬,私自挖掘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另外古墓葬里的文物归国家所有,私人挖掘占用或出售贩卖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挖掘自己家祖先的古墓葬属于违法行为,祖先古墓葬里所有的“地下文物”属于国家,不属于家族私有财产,更不属于个人。所以,个人要有法律意识,不可因为“不懂法”而犯法,触碰了法律红线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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