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显示,近日,陕西洋县人民医院因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等多项违法行为,被洋县医疗保障局责令上缴违规金额26万余元,并处1.5倍行政处罚39.19万元。
公告显示,洋县人民医院在飞检数据核查过程中,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及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洋县人民医院将违规金额261258.91元上缴至汉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并处1.5倍行政处罚,计39.19万元。
医院资料显示,洋县人民医院为当地一家县级综合医院,始建于1940年,并于1996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
2023年10月,该医院因未按规定保管一患者住院期间影像学电子光盘病历资料,被洋县卫生健康局予以警告、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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