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经销商不正当竞争被罚

曾子言2024-06-21 15:25:37  50

据中国消费者报微博报道,天津博信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罚款 5000 元。

经查,天津某长城魏牌汽车经销商,其在经营场所宣称“魏牌高山 VS 腾*D9 价值超 67400 元”的权益和配置对比中,进行了误导性宣传。其中作为对比的魏牌高山为 2024 新款四驱旗舰款,而后者为腾势 D9 - 1040 尊贵型 2022 款(现已停产)。

经销商采取了不当的比较手段,企图通过误导性的对比,使消费者对所宣传的车型产生偏颇的看法,进而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车型在与竞品的对比中具有显著的优势。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上的公平竞争环境,也侵犯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这一判罚如同一记警钟:诚信是企业发展的根基,公平竞争是行业繁荣的保障。短期的恶意竞争或许能带来一时的利益,但长远来看,它损害的不仅是企业自身的声誉,更是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倡导行业良性竞争,抵制恶意竞争,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是推动整个汽车工业向前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良性竞争,我们才能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激发行业活力。

真正的竞争力来源于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对产品质量的不懈追求。车企应将研发和提升产品力作为核心,以实力赢得市场,以品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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