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传统金融行业见顶,“财富管理”成为了一个热门细分行业,尤其是层出不穷的“家族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家族信托)。我的很多朋友就在从事这个行业,虽然现在大环境不太好,有钱人毕竟还是很多,谁不愿意为有钱人服务、赚有钱人的钱呢?
但是,行业热门,不代表从业者专业。尤其是在当前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财富管理鱼龙混杂,成为了坑蒙拐骗分子的聚集地。本文就是我的一位朋友、财富管理从业者,写下的肺腑之言。当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把财富管理行业视为“洪洞县”。财富管理不是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光怪陆离、看似光鲜实则藏污纳垢的行业,只有认识事实才能改变未来。
以下为原文。
2024年3月,我从原本的公司离职,开始独立的律师执业。如果让我来说对财富管理行业的印象的话,可能和社会闲散人员集散地差不多吧,少有很高冷专业的机构;也有衣着履历光鲜亮丽、想要“拓展业务”的红圈所corneroffice的合伙人,当然更多的还是浑水摸鱼、偷鸡摸狗的从业者。
我原本就职的公司,在财富管理行业中属于是非常知名的一家了,尤其以专业著称:老板是信托法起草人,为多家信托公司提供战略规划服务,落地了业内多个首单业务。可能这么一说,业内人士就已经知道这是哪一家公司,乃至于我是谁了。
当时,这也没什么可避讳的,毕竟我也不会说前东家的任何坏话。相反,我很佩服我的前老板,在如此混乱的行业中,没有去用自己的名头坑蒙拐骗。一直坚持让我们在专业领域深耕,静下心来学习,颇具学者风范。同时在企业管理上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哲人王”,管理极其宽松,全凭自觉。但是在道德水平上又极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一点上做得很好,同时也拒绝了社会上各类“偷鸡摸狗”的业务。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整个企业只能靠老板在行业中的地位生存。
其实,前老板想要蒙骗几个有钱人还是非常容易的。像2021年时某杜的前合伙人侵占某南制药企业股权的事情,就是通过家族信托的安排,虽然说最后被委托人的女儿在法院起诉,归还了股权。但是这个案件本身就非常曲折,如果不是委托人女儿在美国受到过专业的法学教育,根本就难以胜诉。那么对于一般的受益人,就我的经验来看,在海外没有专业律师的协助,几乎可以说是一条在砧板上的鱼,等待着受托人的切割。且不说发生侵吞财产这样过分的事情,就我自己的经历,都能举出不少例子:每年各层企业年检,经济实质申报,报税,护照信息更新,等等……
各个收费项目层出不穷,不仅收费比市场上的各类服务机构贵上一两倍,而且如果你不采用受托人的服务商自行解决,对于存在受托人处各类资料的提供是非常推诿,效率极低的。像之前张兰的家族信托被认定为财产没有被装入到信托中,依然是在其掌控下,其实就是(我服务过)这类客户存在的普遍痛点。甚至张兰的信托被击穿,虽然说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操作的问题,但是,受托人服务没有到位,没有准备好财产交付证据,没有阻止张兰操作账户,都是比较严重的失职。甚至在张兰案件中很严重的证据就是受托人公司员工对于张兰的调侃。这样的服务,很难说有什么服务品质,都不能算是服务,在我看来可以用XX来形容。
这还只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与不专业,还是没有起到私吞这种特别违反信义义务的想法。但是实际上,很多的从业者在我沟通的过程中是没有信义义务的意识的。很难说某南药业这类案件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是不是激发了某些人在这个行业中大捞一笔的想法。毕竟,信托制度下,委托人需要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有一句话叫,“我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那么我都凭本事拿到了所有权,财产不就理所应当是属于我的了吗?前述的这位大律师在精通法律的前提下,依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更不要说某些没太受过教育的从业者了。
这还是在我国的受托人大多数是信托公司的情况下,财产的所有权还在这些信托公司的名下。像某些团队在大力推广的什么“民事信托钱包”,在当前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与代持协议有什么区别呢?或许只是换了个名字。还有些团队声称可以通过信托架构中的受益权,还挂靠所谓的“以房养老”概念,将无法上市交易的小产权房大红本切割成一个个的受益权,进行交易。这类异想天开,或者居心不良的业务,在行业的宣传口径中多如牛毛。
当然,除了从业者存在“偷鸡摸狗”的嫌疑外,大多数的客户也有“偷鸡摸狗”的想法,并没有真正的想要传承财富。很多客户,遇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Q律,您这边的理念非常好,架构也非常好,是我遇到的这么多从业者中最专业的,但是......”
这句但是后边,往往接的就是:怎么能避税?怎么能补税?怎么能转移资产到海外不受限制?怎么能不通过自己的账户将钱转入信托?公职人员设立信托是不是就不用向组织汇报?怎么能照顾好曾经的“战友”,把他们的子女也列为受益人?等等……这还是在信托设立之前的问题。信托设立之后就没有问题了吗?
客户的骚操作还不止于此,在整个行业的股权信托业务的初期,某一位客户指名要某一中字头的信托公司来做其股权信托的受托人。股权信托设立,该客户将部分股权交给某中字头信托公司后,没过多久另行以中某的某字作为企业名称之一,注册各类企业名称如某慧、某业、某都等等。从企查查等查询结果来看,由于无法分辨是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还是信托资产,看起来确实就是该信托公司入股了这个客户的企业。等于是被低价白嫖了该信托公司的信誉。
当然,在前公司这样有大树可乘凉的地方,我们可以安心专业(地工作),对于这些“偷鸡摸狗”的业务嗤之以鼻。但是这样的业务是切实存在的,很难说中国的财富管理的从业者和客户之间,到底是谁影响了谁。
那不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业务,我们又剩下哪些业务可以做呢?其实具体到财富管理的业务非常少(其他的都是衍生的业务):信托设立运营维护(做保护人)、保险销售、基金推荐、秘书公司服务。大致就只有这么几类。但是以信托的设立为例,按照目前主流信托公司的设立费用来看,纯资金类的设立费在5‰左右,保险金信托的费用更低(因为委托人还没有去世,没有资产进入信托)。
那么对于大多数的从业者来说,等于是背负了客户超过1000万的信任,但是最多只能够获得5万块,同时还把这样的优质客户交给了信托公司,简直就是编外的柜员。怎么算都是亏本的生意。但是剩下的业务,和保险券商律所秘书公司的区别就是,样样都不如人家。当然,我们也可以做传统读书人,开展读信、写信、修族谱、写碑文这类衍生业务……
目前还能够愿意大力推广家族信托业务的人,要么就是想要“卖铲子”,通过与别人“合作”家办,来收学费;要么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在某个地方注册个咨询公司的牌子,就把自己叫做某某家族办公室,然后通过家族信托服务的名义,来推销保险;要么就是某些居心不良的人,想着在看着比较火热的领域里来把快的。
实际上手里真正有家族信托业务的,要么就像我的前东家,老板足够专业厉害,能够在开业时就落地几十上百位基石客户,之后的业务就是维系、服务好他们,市场发展就不再重要了。要么就是特别有钱的客户,自行设立家族办公室。那些不上不下的家族办公室到底是在做什么呢?我也不清楚,这可能也是这个行业里大家共同的状态:举着这个牌子干什么的都有,具体有什么业务?大家互相都不知道。仿佛是一块有文化的社会闲散人员集散地,都是支着“读信解挂”的招牌,具体到底是半仙还是麻匪,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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