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鹏毛艺融)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八条措施》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据悉,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火速回应,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同时,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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