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近对中国企业频繁发起“黎明突击检查”

华饿经2024-06-11 10:13:27  112

据媒体反映,近日,波兰反垄断机构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在警方的协助下开展所谓的“黎明突击检查”,突击搜查了小米及其两家经销商在波兰的办公室,并搜集了大量证据。

波兰方面表示,上述中资机构及其经销商疑似存在涉及消费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的非法价格操纵的反竞争行为。此前,2024年4月23日,欧盟委员会以“企业接受外国补贴可能违反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为由开展“黎明突击检查”,突击搜查了中国企业同方威视在荷兰和波兰的办公室。

有分析指出,进入2024年以来,欧盟已在《外国补贴条例》框架下多次开启相关调查,全部针对中国企业,行业涉及太阳能、风力涡轮机和电动汽车等,均为中国新能源相关领域。欧盟中国商会认为,欧盟的这种未行通知的突袭检查以外国补贴为名,正在严重干扰中国企业在欧盟的正常的经营活动。

“黎明突击检查”的通常做法及主要手段。

“黎明突击检查”是指执法机构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企业的办公室或员工住宅进行突击检查,以寻找违法的证据。因为搜查部门往往在早上(例如上午9时或更早)进行此类无事先公布和预告的搜查,所以这种对企业进行的突袭检查也被称为“黎明突袭”。

通常“黎明突袭”会导致文件、设备、记录和数据被没收,并可能涉及查封营业场所以及对于企业员工的询问。根据疑似违法行为的性质、调查范围和地点的不同,突袭时间可能从几个小时到一周以上。尽管欧盟各成员国在具体手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执法机构通常拥有广泛的权力进行突击搜查。

通常,执法机构可以自由复制文件和数据,还可以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实体场所之外,并调查公司的信息技术网络,包括硬盘和云数据存储。正因为执法机构在“黎明突击检查”中具有广泛的调查权力,“黎明突袭”已经成为欧盟调查企业违反《反垄断法》《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2023年生效的《外国补贴条例》的一种流行且有效的调查工具。

欧盟进行“黎明突击检查”的主要目的。

此前,欧盟及其成员国在针对中国在欧公司发起“黎明突击检查”之后辩称,“有迹象表明”被检查的中国公司“可能接受了有可能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有分析认为,自2023年7月《外国补贴条例》生效以后,欧盟委员会公开确认根据新法规对中国企业祭出“突击检查”这一新手段。

欧盟方面迄今为止发起的《外国补贴条例》调查均针对中国新能源相关企业,目标指向明显。这表明,在欧洲议会选举前的关键时期,欧盟委员会频繁对华采取各种贸易限制措施,标志着欧盟方面对其所掌握的经济武器的使用正在升级。

而且,欧盟方面在调查过程中,歪曲补贴定义,程序标准不公开、不透明,是典型的以公平竞争之名损害公平竞争环境的保护主义行为。另外,欧盟委员会近期还首次使用《国际采购工具》调查欧洲企业在中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公开招标情况。

《国际采购工具》相关法案早在2022年6月就已通过,但今年首次被动用,其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规制或限制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公共采购市场,并以此作为与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谈判筹码。

欧盟“黎明突击检查”对中国企业构成的风险。

尽管欧盟发起的“黎明突击检查”所依据的法律不同,但是这种突击检查正在对在欧洲经营的中国企业构成巨大的、不可预见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一是如果不能有效应对“黎明突击检查”将导致“违法”行为扩大化。如果中国公司应对“黎明突击检查”不当,可能会导致执法机构发现更多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是执法机构事先并不知晓,但是在突击检查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发现的文件和访谈公司员工的过程中发现的新违法行为。

二是如果应对不当还会造成加重处罚的后果。例如,公司前台缺乏必要的应对“黎明突击检查”的培训,导致执法人员被滞留在前台区域,不能开展工作。这会被认为在阻碍执法,从而加重处罚。又如,因公司的清洁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破坏了执法人员贴的封条,而被处以巨额罚款等。

三是由于没有充分的应对检查准备,导致公司后续不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回应执法机构的调查问询,从而导致执法机构更倾向于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与欧洲企业和美国在欧洲运营的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常设机构一般都很小,同时在组织架构上也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务,导致遇到突击检查时应对不当,面临法律困境。

我们该如何应对?

一、提前制订相关预案,做好相关培训。

鉴于目前欧盟对于中国企业的态度,尤其是最近接连发生的针对中国企业的“黎明突击检查”,建议在欧中国企业无论大小,只要目前在欧盟设有常设机构,如分公司、子公司和办事处等,都要提前制订相关预案,对员工做好相关培训。具体包括:出台针对应对突击检查的系列指南,包括针对公司法务、前台、全体欧洲员工的突击检查指南等。同时,还包括对外发布的新闻媒体声明和对内发送给员工的告知邮件模板、员工应对“黎明突击检查”的各种清单和沟通话术等。

二、是搭建相应的组织架构。

建议组建专门的“突击调查应对工作小组”,明确应对调查的团队中每个人的具体职责,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有关流程,在发生“黎明突击检查”的时候人员能够各司其职,以避免慌乱下毫无无章法地应对,导致产生更严重的后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开展模拟突击检查,以检验准备工作是否存在不足和需要调整的地方,并及时完善。

三、加强与国内联系,确保中国总部及时提供相关支持。

由于中国企业在欧盟的常设机构相对较小,而且分散在多个欧盟成员国内,多数中国企业在准备应对欧盟的突击检查时依赖总部的支持。鉴此,建议在中国国内的企业总部也要加强应对突击检查的准备,尤其是公司的高层领导和法律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应对“黎明突击检查”的准备工作,为在欧企业和机构提供远程支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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