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才有畏者,所以,主要由《证券法》约束的股市,从来不缺《刑法》的声音。
而这一次,《刑法》恐怕又要出场了。
近日,立案调查了两年之久的北交所“一哥”董事长贺雪琴内幕交易案初步水落石出,证监会认为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事实成立,拟没收650万违法所得,同时罚款1950万。
之所以用“拟”,是为了严谨,现在证监会下达的叫《事先告知书》,按照程序,贺雪琴还有申辩的机会,申辩之后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才是最终结论。
不过,根据以往经验,还没有哪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人能够推翻《事先告知书》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的,最多也就是争取到一点从轻的发落。
这意味着,贺雪琴内幕交易应该是板上钉钉了,等待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只是个时间问题。
证监会的处罚轻还是重,我们可以简单算一账。
违法所得属于是把不该揣兜里的钱揣到了兜里,而没收违法所得只是把钱又掏出来,对于贺雪琴来说这不算损失,真正的涉及自身利益的只有1950万的罚款。
按照修订后的《证券法》,内幕交易的执法标准是违法所得1-10倍罚款,相对于650万的违法所得,1950万就是罚3倍,没毛病,都在法律范围内。
只是从档位上来看,属于偏轻微,10倍封顶,5倍才算中档,5倍以下就只能算低档了。
前面提到贺雪琴的身份是北交所“一哥”董事长,也就是上市公司贝特瑞的董事长,贝特瑞控股股东是深交所上市公司中国宝安,而贺雪琴同时也是中国宝安的副总裁。
两边任职,贺雪琴的年薪加起来有1840万左右,个人还持有贝特瑞1.05%的股权,按照当前市值大约2亿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仅从罚款金额来看,1950万对于贺雪琴算不上伤筋动骨。
不过,或许这还不算完,有一种可能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只是开了个头,接下来《刑法》还有出场机会。
针对证券市场的犯罪审判,中国有“八大审判基地”的说法,就是八家法院,其中比较知名的就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有统计数据显示,上海一中院自2014年以来审判并结案了209宗证券犯罪,平均每年20件案子,而内幕交易就是重灾区。
证券市场原本就是一个信息极不对称的市场,相对于信息知情人们,投资者等于是盲押,在此情况下,如果信息知情人还从事内幕交易,着实恶劣到了极点。
所以在《刑法》里,针对内幕交易罪的处罚是毫不留情的,最高可以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
那贺雪琴够不够立案追诉标准呢?
下面是《刑法》相关条款所列的符合追诉的情形,绰绰有余:
“内幕交易额超过50万、获利超过15万、泄露内幕信息。”
获利650万,超过追诉标准43倍,以此反推内幕交易额肯定也是超过了N倍,而贺雪琴还和妻子罗某某一起交易,难保没有泄露内幕信息。
当然,灰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解读可能过于简单、粗暴,贺雪琴到底还有没有续集,还得由监管机构、司法机构来定。
值得一提的是,贺雪琴内幕交易的对象与贝特瑞、中国宝安都毫无关系,而是一个第三方,上交所另一家上市公司龙蟠科技。
贺雪琴是广东河源人,是北京大学的高材生,当年学的本来是地球物理学,毕业之后却阴差阳错地进了中国宝安电子研究所。
一个学地理、地质的显然没法研究电子产品,于是又回到北大读了世界经济的研究生,一番折腾之后,成了中国宝安集团投资部门的一员。
搞投资需要眼光,但也要靠运气,这两样都在2002年被贺雪琴碰上了,那就是刚刚成立两年的贝特瑞,拥有了打破日本垄断的电池负极材料--天然石墨的生产技术。
贺雪琴抓住机会力主中国宝安入股贝特瑞,然后2005年,贺雪琴成了贝特瑞的董事长。
当然,贺雪琴押对了,贝特瑞2006年就成了国内负极材料的老大,2010年出货量就超过了日本成为全球第一,这也是贝特瑞登录北交所后能成为市值“一哥”的基础。
如果故事的脉络就这样发展下去,贺雪琴不会栽,但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时不时总要考验你一下,于是2021年,诱惑出现了。
龙蟠科技本来主营润滑油,但上市之后业绩增长不及预期,于是也看上了锂电池,而贝特瑞手中生产正极材料的子公司就成了收购标的。
搞石化的转型新能源,一系列动作刺激下,龙蟠科技2021年的股价涨了3倍多,而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贺雪琴没忍住,于是也就湿了鞋。
鞋湿了,要么弄干,要么换鞋,贺雪琴后事如何,相信很快就会有结论了。
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目的。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https://www.414w.com/read/668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