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明初, 朱元璋红巾起义, 他的分权制衡能否避免朝野权力之争?

文史安利官2024-06-04 16:50:58  106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尽管不同朝代的社会状况存在着历史性的变迁和演进,但就其基本结构和体制模式而言,整个封建时代则大体上是一致的。

在明代社会年历史中,尽管前后不同时期的社会形势和状况有着显著的变化,但贯穿于其间根本性的社会体制和格局,则是由明初太祖建国立制奠定基础,至成祖、仁宗、宣宗时期进一步完善而形成的。

明代建国与立制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安徽漆州(今安徽凤阳)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幼时给地主家放牛牧羊。

元顺帝至正四年,淮河流域连遭大旱、幢灾、瘟疫,许多农民因之死亡,朱元璋父母兄长半月之内相继病死。为求一条生路,不满岁的朱元琼出家做了一名小和尚。

但寺庙中也因灾异而难以供养僧人,他又被迫云游行乞,期间饱尝艰辛。朱元璋早年的这段生活经历,对其后来在确立明王朝治国方略时的思想意识产生有很大的影响。

以蒙古贵族为统治者的元朝,曾在至世纪的中国盛极一时。但由于封建统治秩序内在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不断激化,其后期社会局面日益恶化。

政治腐败、官吏贪残,统治者穷奢极欲,使广大人民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于是,各地涌现出弥勒教、摩尼教(明教)、白莲教等秘密组织,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下生,明王出世,宣传各种反元思想,并组织群众以图举事。

当时广为流传的一首小令真实地反映了这个时期的社会状况:“堂堂大元,奸侯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千万。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贤愚,哀哉可怜!”

这段文词,不仅深刻揭露了元朝统治者的腐朽、残酷统治,也明白指出了元末人民大起义发生的直接原因。

朱元璋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投身于农民革命斗争的洪流,并逐渐走上建立地主阶级政权的道路。

封建社会秩序的恢复与重建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公元白莲教首领刘福通等人“以红巾为号”,率修治黄河的民工举行武装起义,揭开了元末农民大起义的帷幕。

随之,各地纷起响应。

次年,朱元辑在漆州投入郭子兴的军队,从一名士兵逐渐成为一名军官。郭子兴死后,这支军队为朱元璋所掌握。

以此为基础,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

至正十六年(公元,朱元境打下集庆(今南京),改为应天府,初步建立起一个区域性政权。

之后遣兵四处征讨,相继战胜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取得了东南半壁江山。

公元年正月,朱元璋正式称帝,改元洪武,国号大明。其后又进一步派遣大军深入西北、西南、东北各地进行统一战争。至洪武二十年基本实现全国的统一。

与此相应,朱元璋也加紧对封建社会秩序的重建与整顿。

朱元璋早年社会经历中,有两方面因素对其建国立制的思想意识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其一,他出身于社会下层,不仅对于封建时代处于社会底层,饱受地主阶级层层盘剥、压榨的广大农民的疾苦有着切身的体会,而且对于地主阶级的贪得无厌、残暴掠夺,以及统治阶级官僚政治中的腐朽、黑暗深有感触。

元末农民起义和天下混战局面的出现,元王朝的覆没,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封建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压迫所导致的社会矛盾,尤其是阶级矛盾的激化。

耳闻目睹的亲身体验,使他认识到:广大农民以安居乐业为其追求目标,民安则国能安;土地为农民之衣食根本,土地安则民安。民与土地就成为政权稳固之根基。

为此,在他后来的建国、治国方略中,一方面以一定程度“宽”的政策对待普通百姓,以稳定王朝统治之根本;另一方面又以“严”的手段打击贪官污吏,抑制豪强兼并势力,以避免重蹈元朝灭亡之旧辙。

其二,处于以儒家学说为主导、地主阶级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社会,农民出身的朱元璋不可避免地深受地主阶级思想意识的熏陶与影响。

他在幼年做放牛娃时就常和伙伴们做游戏,自己充当皇帝而看着其他孩子们充当百官来向他朝拜。

在他后来以应天为根据地,武力削平各方割据,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大量吸收了如陶安、李善长、刘基、宋濂等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到他的队伍中来,力图依靠他们来实现统治秩序的恢复与重建。

在这些人影响下,朱元琼每有时暇,“辄与诸儒讲论经史”,朝夕咨访时政”。

随着其政权的不断扩大与巩固,他的帝王意识也日益增强,并最终形成他重建封建王朝、强化君主统治的思想意识。

朱元瑋从建立以应天府为根据地的区域政权开始,就以除暴安民为号召,以恢复封建社会秩序为已任,以建立朱氏封建王朝为目标开始加入群雄逐鹿的竞争之中。

从这个时候起,直到明王朝建立后,朱元捧采取一系列政策与措施,构建起明王朝封建社会体制的根基。

明王朝封建专制主义体制的创建

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主义体制,是自秦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不断沿承的政治模式。朱元璋在恢复和重建封建统治秩序的过程中,从地主阶级

的政治思想出发,在继承这一体制模式的基础上,也不断寻求新的方式,以化和完善这种体制。

其最显著的方式就是通过官僚机制上的分权制衡,以强化皇权。

明代中央权力机构初承元制:“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随着形势的稳定,朱元璋开始逐渐削弱以至罢除相权。洪武十一年(公元,令官员“奏事毋关白中书省”。

两年后,又以谋反之罪杀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并晓谕群臣“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自此,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不复存在。原中书省之职权,分归六部,使六部成为皇帝之下中央处理政务的最髙一级机构。

与此同时,又罢御史台,设都察院主管监察,其长官为左、右都御史。

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巡地方,“事得专达,都御史不得预知也”。

又设六科给事中,分工对六部进行对口监察。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官”,为皇帝总御百官之耳目。

其位卑而权重,“诏旨必由六科,诸司始得奏行。”军事设置中,一方面罢大都督府,设五军都督府分其权,以武将任都督分统各处卫、所军队。

另一方面,五军都督府虽有统兵权,调兵权却归六部中之兵部,以文官任其职。

这样“五府握兵籍而不与调发,兵部得调发而不治兵事。其彼此之相制也若犬牙然,俯首而听于治也。”

全国各处军队,除了边防战略要地另设镇戌军队外,都统一纳入卫、所之中,统归五军都督府。在地方,洪武九年(公元,废行中书省,分设个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理各地民政与财政、军政、监察与司法。总之,朱元璋在创设明代权力机构时,特别注意实行分权制衡。

“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颜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

这样,从权力机构旳设置上,充分保证了皇权的提高和强化。

明代社会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洪武三一年(公元,朱璋驾崩,皇太孙朱允议继位,年号建文。

眼见掌握兵权、分封于各地的藩王势焰强盛,尤其是镇守北方的燕王朱棣,拥有“节制沿边士兵”的特权而更显强捍,建文帝即位后便开始削藩。

燕王朱棣经过周密部署,以“靖难”为名,举兵反击,夺得帝位,改元永乐,是为明成祖(太宗)。

明成祖在位共年,之后太子朱高识即位为仁宗,年号洪熙,仅个月而崩。明宣宗朱瞻基继位,年号宣德,历时年。

自成祖至宣宗时期的多年间,与明初太祖在位时期相比,社会形势由动荡转向相对安定,社会经济得到初步恢复和发展,政治统治日趋稳定。

在此形势下,永乐后期而至洪熙、宣德时期,在治国方略上逐步实现了从“严”、“猛”向“宽”、“仁”的调整与转变。并在政治体制上作了调整和改变。

结语

明代自太祖朱元璋创制,经成祖至宣宗时期的调整,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严密、完备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政治体制。

这种体制与以前中国封建社会各朝代的体制相比,更凸现出对于皇权专制的巩固和强化。

然而,建立于私有制基础上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无论其如何调整,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体制内在的矛盾。

在削弱一部分官僚机构权力的同时,必然导致另一种或几种权力的上升,且更易于导致统治阶层争权夺利斗争的激烈化。

明前期在政治体制上的许多创新,如内阁与司礼监辅政体制,恰成为明中、后期统治阶级内部各种矛盾斗争的重要的体制根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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