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募集资金投资房地产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亿余元,贵州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三名股东被判刑。案件二审之后,该公司24名工作人员被陆续起诉。
2024年3月底,此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4名被告人陆续出庭受审,他们被指控为这起“非吸”案的从犯。
检方起诉称,上述被告人在涉案公司工作期间,领取固定工资的同时,根据其个人及其团队募集资金的数额获取业绩提成,系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责。
庭审中,有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有的被告人则辩称并无参与共同犯罪的故意,此前以为公司是合法募集资金,对股东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一系列案件的审理持续多日,庭审结束前,法官未当庭宣判。
涉案的私募基金公司成立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募资的名义是投资凯里市的房地产项目。该公司股东和工作人员大多是重庆人;这起“非吸”案的涉案资金中,有13亿多元“吸”自重庆地区。
涉案公司曾举行的工作会议。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私募基金投资地产和文旅项目?三股东“非吸”14亿
位于贵州东部的凯里是黔东南州的首府。2011年,三名重庆人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来到这里,成立了南方财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私募基金公司”)。大股东吴庆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作为小股东的陈、张二人,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南方私募基金公司成立后,向重庆、贵阳等地募集资金,开发凯里市“华恺尚城”、“斗牛城”等房地产和文旅项目。2014年10月起,该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难以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亦浮出水面。
2016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受理此案并立案侦查。
2020年1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吴庆东、陈为顺被警方取保候审。2021年1月,张小荣被传唤到案。此后,三人均被逮捕。此案由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南方私募基金公司向社会公开宣传其投资项目,以年利率8%—36%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投资人承诺还本付息,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经鉴定,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为14.15亿余元,涉及4441人次;投资人本金(初始投资)7亿多元,返还投资人本金及收益4亿余元,剔除获利金额后的投资人损失金额为4.2亿余元,涉及人数822人。
相关文件资料显示,2012年、2015年,南方私募基金公司先后发行首期私募产业基金、凯里斗牛城文旅基金,分别获得黔东南州金融办审批。
经过批准的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行为有何区别?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对投资者条件、投资者人数、投资数额均有要求;而非法集资则表现为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等。
九龙坡区法院认为,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等人以发行私募基金的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其实质是借合法经营的形式而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
2022年9月,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年九个月、七年,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吴、陈两名被告人均并处罚金60万元,张小荣则被并处罚金50万元。
一审判决后,三名被告人均上诉,对鉴定的涉案金额提出异议。2023年2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正确,维持一审对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判处的刑期,但减少了并处罚金的数额。
24名员工被控是从犯,有人悔罪有人辩称无罪
吴庆东、陈为顺、张小荣被二审判刑后,2023年5月,原南方私募基金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员,被重庆警方陆续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2023年12月前后,涉案公司的24名工作人员陆续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三名股东被判刑的二审判决书(部分)。
3月下旬,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对此案的24名被告人,陆续开庭审理。
这24名被告人大多数是重庆人,在南方私募基金公司工作期间,他们一般是从业务员做起,后来升至经理、总监等职务。其中“级别”最高的是祁华新,在公司历任总监、总经理。被起诉名单中,也有涉案数额较多的业务员。
审理此案的九龙坡区法院。
据九龙坡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南方私募基金公司招募上述被告人作为工作人员开展募资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其投资项目,以年利率8%—36%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投资人承诺还本付息,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个人或者带领团队,以销售私募基金的名义开展非法募资业务”。
起诉书称,涉案被告人在南方私募基金公司工作期间,领取固定工资的同时,根据其个人及其团队募集资金的数额获取业绩提成。
根据检方的指控,个人及其管理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的,包括被告人祁华新、张晓梅、龚春梅、李贵容,其涉案金额分别为4亿、4.3亿、2.1亿、1.1亿元。其他被告人的“非吸”金额多为数千万元,个别的涉案金额为数百万元。
被起诉的24名被告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据参加庭审的人士介绍,有多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悔罪,而多数被告人请求法庭判无罪或免于刑罚。
“公司的老板实施犯罪行为,但员工主观上并不明知,也没有参与共同犯罪的故意。”一位辩护律师向澎湃新闻表达其观点。一名被告人称,她按公司的安排接待客户,销售的基金产品和投资项目都是真实存在,“我们一直以为是正规合法的募资业务”。
检方则指出,涉案被告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书显示,24名被告人均被指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月27日,此案最后一批被告人在九龙坡区法院出庭受审。
对于这起“非吸”案的24名被告人,法庭均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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