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决定对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春城投”)、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启动自律调查;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青白江国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下称“中金财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信信托”)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其中,对长春城投、光大证券启动自律调查,主要是交易商协会了解到,个别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
对青白江国投、中金公司、中金财富、建信信托启动自律调查,主要是交易商协会在金融监管机构移交的线索中发现上述4家机构存在违规行为。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下称《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会员、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及上述会员或机构的相关人员涉嫌违反相关自律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予以自律处分措施。违规事项情形明显轻微或者违规情形严重、需要先行予以处理的,交易商协会可以依据相关规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记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获悉,近期,交易商协会在金融监管机构移交的线索中发现,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决定对上述4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同时,交易商协会了解到,个别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工作中,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部署。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决定对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
此前,在今年4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通报了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涉嫌代持等违规行为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根据市场机构反映的情况发现,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涉嫌违规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随即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网站显示,有市场机构反映,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与外部人员串谋,利用国债利率下行预期进行代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增加。各市场成员要加强内控,高度重视债券业务合规检查,避免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交易商协会强调,将加强债券交易结算链条分析,加大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打击力度,并加强市场警示教育,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2月2日,交易商协会还通报了2023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情况。据交易商协会统计,2023年全年,交易商协会共对52家机构立案调查,作出自律处分121家(人)次,涉及61家机构和60名责任人。
彼时交易商协会指出,下一阶段,交易商协会将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指示精神,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惩治各类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以纪律建设推动市场各类主体归位尽责,助力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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