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总统坠机遇难引爆全球, 看完伊朗国家架构, 就明白根本不会乱

陈虎新观察2024-05-26 12:39:52  80

19日,伊朗总统莱希空难身亡。

这个事成了这两天网上最热门的话题。先是很多人在讲阴谋论,当伊朗方面公布是技术故障导致空难之后,又有很多人出来说伊朗要乱了,要出大事,中东要乱了,要出大事。

本来这个事,我不想说什么,这是一个突发的新闻事件。抢新闻那是新闻媒体的事,自媒体是不具备这种优势和功能的。但是看到出大事的说法越来越多了,我忍不住要出来说一句,说什么呢?一句话,没大事。

一定会有人问你怎么敢肯定地说没大事呢?我说尽管莱希是一个受人尊重的出色的政治家,在他的任内干了很多大事,也干成了很多大事,但是他的突然遇难并不会引发伊朗的内乱,也不会造成中东局势的大乱。

伊朗这个国家很有意思,你看一看吧。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诞生到今天,经历了多少苦难?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是美国在中东海湾地区的最大的敌人,饱受了美国的打压、封锁、制裁、暗杀、军事打击等等。但是这么多年,伊朗乱了吗?倒了吗?没有。

再想一想,当年的两伊战争打了那么长时间,打得这么惨烈,伤亡如此重大,今天伊拉克的萨达姆早已经没有了,但是伊朗乱了吗?倒了吗?并没有。

由此我们可以说,伊朗这个国家具有超强的韧性,有相当的稳定性。不会因为一个政治领导人突然身亡而乱掉,出大事,更不会由此引发中东地区的大乱。

当然,这仅仅是从历史的逻辑上来平推过来的。但是伊朗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韧性?为什么会经历这么多的苦难而屹立不倒,甚至由他带领的“什叶派之弧”今天在中东海湾地区已经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搞清楚这个事,就要从伊朗的社会结构和他的国家宪政架构当中去找答案了。这个事说起来很复杂,要说的话也很多,我尽量地简化一点把它说清楚。

首先讲伊朗的社会结构,有人不是说伊朗内部矛盾重重,派别众多,已经被美国和以色列渗透成了筛子吗?如果说你搞清楚他的社会架构和他的国家宪政架构,你就发现远不是像网上说的那样。

伊朗的社会架构是怎么构成的呢?说穿了,就是伊朗的人是由哪些人构成的。按照什叶派的理论,所有的人分为两类人,一类就是什叶派宗教学者,一类就是没有取得什叶派宗教学者资格的人。

要成为什叶派宗教学者,必须在宗教学校接受完整的宗教教育,学成并取得毕业证之后才能成为什叶派宗教学者。而什叶派宗教学者又分三个等级,最基本的叫霍贾特伊斯兰,第二个等级叫阿亚图拉,最高等级是大阿亚图拉。

在什叶派看来,只有成为伊斯兰宗教学者才具备“创制”的资格。什么叫“创制”呢?“创制”就是依据《古兰经》和圣训,根据教法渊源对教法问题做出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

如果说你不是宗教学者,不具备“创制”的资格,怎么办呢?你就要追随那些有“创制”资格的人,这被称为“效仿”。而大阿亚图拉是全球什叶派大众的追随对象,被称为“效仿渊源”。

从普通信徒到霍贾特伊斯兰,阿亚图拉直到大阿亚图拉,什叶派宗教学者的等级制度和“创制”“效仿”的规定使得什叶派形成内部自组织结构。在社会动荡、政权更迭乃至国家解体的时候可以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动员。

所以我们看到,越是战乱和动荡的环境下,相较于其他派别,什叶派越能够有效地应对。但是,我们讲到这种以宗教规定为基础的自组织结构本身也存在问题,那就是怎样把它和国家的宪政架构有效结合起来。

现代社会当中,国家的宪政机构大多是世俗政权。如果解决不好这个矛盾,世俗政权就会和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架构产生矛盾。我们看到很多的伊斯兰国家都存在这种问题。比如说在埃及就存在世俗政权和穆斯林兄弟会之间的矛盾。穆斯林兄弟会长期以来都被禁止,但是这个问题在伊朗却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在伊朗的国家宪政架构当中,最高层次的是最高领袖。对于最高领袖,我们看到还有很多别的说法,比如说精神领袖,其实这是不对的。伊朗宪法规定最高领袖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和国防安全具有广泛影响力。

最高领袖除具备教法学知识和公正与虔诚两个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社会与政治洞察力、谨慎勇气、行政能力和领导力。根据伊朗宪法第110条的规定,最高领袖有11项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监督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发布全民公决结果、担任武装力量统帅、宣战和媾和、任免宪法监护委员会等等。

那么最高领袖是怎么产生出来的呢?最高领袖是由一个叫做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专家委员会有三项职能:选举最高领袖,在最高领袖无法胜任宪法职能或违背最高领袖的政治、宗教和道德原则时罢免最高领袖,对最高领袖进行监督。专家委员会由86名成员组成,由全体选民投票选举产生。

讲到这个地方,最高领袖是怎么回事就可以搞清楚了,他也是选举产生的,不过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而已。

那么最高领袖之下就是总统。伊朗的总统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负责提名组阁,内阁任命经议会批准通过,但是外交部、国防部、内政部、情报与安全部以及文化和伊斯兰指导部的部长任命一般需要征得最高领袖的同意。总统可以是世俗人士,也可以是宗教学者。

伊朗的立法权是由议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共同行使的。议会的所有立法必须经过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宪法监护委员会由12人组成,其中6名是什叶派教法学家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其他6名为法学专家由司法总监提名,议会投票通过。

这样的一个国家宪政架构看上去挺复杂的,正因为复杂,所以运行过程当中就会出现问题,出现矛盾。在历史上,议会就曾经与宪法监护委员会产生过许多意见分歧,甚至总统与最高领袖也有时存在不同的观点。1988年伊朗又设立了一个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简称“确委会”。这个委员会是用来在不同部门和机构发生分歧时做最后的决策建议。

那么这个“确委会”是由什么人组成的呢?有两类人员,一类被称作法定人员,这些人员包括行政、立法、司法的三权首脑,包括宪监会的6名教法学家成员,包括议会相应委员会的主席,以及政府部门的首长。第二类被称为真正成员,包括所有卸任的前总统、前议长和前司法总监,以及最高领袖指定的专家。

讲到这大家就会发现很有意思了,“确委会”实际上具有很大的权力,特别是当各个部门、各个关键人员出现不同观点和争议的时候,“确委会”要发挥裁决的作用。而如此重要的一个机构里面包含了所有卸任的前总统、前议长和前司法总监,实际上这里头就把伊朗的各个不同的政治派别融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共同议政的平台。

伊朗国内的政治派别很多,有所谓的传统保守派、新保守派、务实保守派、务实派、改革派等等花样翻新。但是所有这些政治派系在决定重大问题的时候,它有一个有效的协同和协商的平台,这样就保证了整个国家运行的平稳和连续。

比如说,此前我们比较熟悉的伊朗的一些前总统,你像内贾德、鲁哈尼。他们的政治派别是完全不同的。有人说内贾德是强硬派,鲁哈尼是温和派。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他们的派别在伊朗现行的政治架构当中都可以占据一席之地,他们也有发言权,也可以协商议政。正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架构和国家宪政架构,保证了伊朗国内的稳定和统一,也使得伊朗经过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始终屹立不倒。

有关伊朗的政治结构和社会架构的问题,一句半句很难说得清楚。如果大家有兴趣,要深入地研究这个问题的话,可以给大家推荐一篇文章。北大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系主任吴冰冰写的《伊朗为什么能够顶住美国的极限施压》。吴冰冰教授是阿拉伯问题的专家,这个是真专家。看一看人家的文章就清楚了。真要想学习学点东西的话,建议大家找一找,好好地读一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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