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同时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这是我国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上市公司减持做出系统性规范。号称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主要规定如下:
1)增加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2)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级市场减持与上市公司股价表现、分红情况挂钩;3)要求大股东在重大违法情形下不得减持;
4)将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等同大股东对待,以防股东“打散持股”、规避减持限制;5)要求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6)要求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以防“假离婚”等绕道;7)将大股东通过各种账户持股合并计算,以防大股东借用身份变化、加速减持;
8)明确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9)明确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防范借用衍生品变相实现减持;10)明确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不得减持情形的,股东不得进行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防止规避持有期限限制;11)要求股东获得有限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需先行了结已有融券合约,避免通过提前布局绕开限制;
看起来的确有很多漏洞被堵,但是没有明确ST 股票不可以减持。这就是重大漏洞,另外减持的比例应该与分红比例有对应关系。例如1:1的减持比例。就分多少红才能够减持多少。不分红的公司绝对不可以减持。
还有有就是要求大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时间限制太短,应该修改成3年时间的限制。一定要让垃圾公司的股票价格一钱不值。更不能够让这一些骗钱的人减持跑路。新村长上任后出台所有监管理政策,其目的就是要良币驱逐劣币。恢复市场的投资属性。因此就应该下猛药。对于今年ST公司减持的股票,以及三年没有分红的公司减持的股票通通在6月1号前面买回,不然就加倍买回。严惩不贷。防止新规出台前的跑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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