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战犯被处决现场, 杀一次太便宜他们了

年代的回忆2024-05-26 21:45:00  121

1945年8月15日,日军向全世界宣布投降,除了一些极端的法西斯主义日军将领无视天皇的命令继续抵抗,大部分的日军将领相继放下武器向各战场的受降代表举起了白旗。9月11日,在冈村宁次向中国代表何应钦呈递受降书的两天后,盟国占领军总部下达了逮捕战犯的“第1号令”,自此拉开了逮捕、审判、处决日军各级战犯的序幕。

11月6日,在盟军总部的部署下,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派出专人到各地搜捕和审判日本战犯,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受审和被处决的,主要是日军的乙级和丙级战犯。

1946 年 12 月 31 日,日军战犯鹤丸光吉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枪决。鹤丸光吉最初在1937年加入到日本九州小苍宪兵队,从事暗杀、绑架和秘密审讯方面的工作,6年后他被派驻到中国战场,成为无锡长安桥宪兵队的一名曹长。鹤丸光吉生性残忍,以虐待人为乐。他曾多次带领宪兵小队到村民家中烧杀劫掠,肆意糟蹋妇女,对反抗的村民动辄打骂甚至杀害。

他最残忍的一招是用狼狗杀人。最疯狂的时候,他手上有10几条吃人肉的狼狗,每次抓到中国人,就把无辜的中国人扔进狗圈内让狼狗撕咬最后成为狼狗的食物,而他经常在旁欣赏,并称此为“保留节目”进贡给上级长官。

此外,多年的宪兵生涯也让他深谙酷刑折磨之道,对无辜的村民采取各种如棍子打、用烙铁烫、用竹签插手指、用冷水灌村民肚子等极其残忍的手段,被他折磨致死的无辜村民至少20余位,祸害的村民更是不计其数。

行刑前鹤丸光吉的依旧态度嚣张,他冲着行刑军官大喊“我是天皇武士,你们打不死我!”行刑的军官见他死到临头还如此嚣张,于是抓起一支汤姆逊冲锋枪朝他连开了20枪,直到将弹匣里的子弹打光才停手,叫嚣打不死的鹤丸光吉,被打成了筛子。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宣判:战犯野田毅、向井敏明、田中军吉犯有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判处死刑。战犯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在日军攻占南京后,曾以百人为目标进行"杀人比赛"。1937年12月,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在题为《超纪录的百人斩》一文中,对此有详细报道。战犯田中军吉在南京期间,一人就屠杀了300余名平民。

在审判过程中,这三人顽固地否认了他们的罪行。但法庭依照手里的报道和在场的证人作证判决三人执行枪决,1个月后,三人走向了行刑台,在被行刑前,三人似乎有所畏惧,但又无计可施。无奈之下,他们向执行官请求再抽一支烟。行刑官请示后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抽完烟后,行刑士兵拿起了枪,处决了这三名战犯,这是他们倒地后的情景。

1947年,南京大屠杀罪魁祸首谷寿夫正在接受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谷寿夫在做下南京大屠杀的决议后就被日军调回国躲避风头,在日军投降后,因盟军一直未来找他,他一度以为自己能躲避审判,但狡猾的他在盟军上门找他的时候,本想通过躲避在家里的暗道里逃避盟军的逮捕,但在外出时被盟军截住,接着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谷寿夫对各类犯罪事实都进行了抵赖,但在大量事实材料和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接受自己将被处决的决议。1947 年 4 月 26 日,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谷寿夫被处决。

1947 年 6 月 11 日上午,松本洁被押至刑场枪决。他在日本侵华期间曾担任宪兵,是日军驻嘉善宪兵队思想班队员。他在嘉善杀人成性,杀害了大量无辜的平民百姓,被他施以酷刑的百姓更是难以计数,被日军称为“嘉善之狼”,当地百姓更是将他称为“活阎王”。

1946年6月11日上午11点15分,松本洁被押入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闻讯的百姓站满了刑场两边,见到该战犯被押入刑场无不鼓掌欢庆。负责行刑的中国士兵先用手帕将松本洁的双眼蒙住,随后用枪顶着他的后脑,扣动扳机后,子弹从前额飞出。倒地后的松本洁并没有马上毙命,而是躺在地上垂死挣扎了几分钟,随后行刑的士兵又对着他右侧太阳穴补了一枪,才结束了这名战犯罪恶的一生。

1947 年 3 月 27 日,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田中久一被处决击毙。到日本投降的时候,田中久一始终于战区内肆意屠杀平民,破坏财物,奸淫掳掠,强拉夫役,滥施酷刑,无恶不作。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逮捕,以战争罪行被起诉。1946年5月,被国民党广州行营军事法庭判处死刑。

枪毙田中久一时,行刑兵用步枪朝田中久一背部开枪,他中枪后身体向上一冲就扑倒在地上。行刑兵再开两枪,一个军官上前察看,用手一指,行刑兵又加一枪。那个军官一挥手,收队的军号响了。余恨未消的群众一拥而上,向这个大恶魔吐唾、脚踢。

米村春喜是侵华战争时期的常熟宪兵队队长。1943年,侵华日军驻常熟宪兵队长米村春喜为邀功升官,在太仓、常熟大肆搜捕,采用鞭打、棍夹、灌水、悬吊、火烫、狗咬等酷刑,制造了震惊的江南大血案,仅在常熟北门外荒地上被活埋的人就达百人以上。江南人民对其恨之入骨,给他起了个浑号叫“常熟之狼”。

1946年2月,米村春喜等人被逮捕。1947年1月,米村春喜由上海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当年6月17日,他在上海被审判,游街示众之后被押赴刑场。“常熟之狼”米村春喜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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