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官网发布《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征收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约114亩(约7.6万平方米)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被征收范围内土地用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建设。
征收涉及江北、汝湖两个村7.6万平方米土地
南都记者梳理,此次拟征收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约114亩(约7.6万平方米),用于建设的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就是在此前3月份获批的“惠州市儿童友好活动基地”项目,也被称为惠州儿童公园项目。
根据批复,项目全称为“惠州市儿童友好活动基地”,选址惠城区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53地块和JBD54-1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8.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4.8亿元,将由惠州市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组织建设。
该项目东接现状农用地,西临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南邻金石一路,北邻金石二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此前2023年10月27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已经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此次《方案》对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征收目的、土地补偿标准、房屋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也做了详细说明。
《方案约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最高按照84800元/亩计算。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
《方案》显示,项目征收村民住宅房屋原则上不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本方案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等值置换安置房,也可以选择部分货币补偿加部分等值置换安置房。
村民住宅权属人签订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一次性签约补助按照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但每户住宅计算一次性签约补助的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4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金额为本征地项目安置房评估单价的20%。
搬迁补助费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15元,每户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补助;需要二次搬迁的,按照相同标准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村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以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补助12个月。
《方案》鼓励村民住宅权属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对村民住宅权属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奖励900元,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
村民住宅权属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退房屋的,给予限时搬迁奖励。限时搬迁奖励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300元,每户最高奖励14.4万元。
安置房拟选址在江北西16号小区。安置房交付标准为按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毛坯房,计划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交付使用(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南都记者查询,江北西16号小区位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柏岗村民委员会,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改造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左右。
采写:南都记者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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