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年多时间结算赌资至少35万元,非法获利20370元
律师:每场收30元茶水费,未明显超出合理范畴
“如果我这算赌博罪,参赌的人为啥只做了行政处罚,和我一样招揽客人的其他棋牌室是不是也该算招赌?”5月16日,浙江温州赵波(化名)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称自己对法院判决不服。
此前一天,他刚刚拿到温州中院驳回申诉再审的通知书,他因犯赌博罪被判1年半,缓刑2年,罚金4万元。涉案的20370元茶水费被警方没收。他表示自己会继续向浙江省高院申诉。
棋牌室被抓赌:老板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被以赌博罪判缓刑
5月16日,赵波介绍,2022年1月,他在温州鹿城区租用面积30平方米场地,并通过市监部门办理了棋牌室服务营业执照。
“就是玩四川麻将‘点炮’的,开了一年多,去年5月24号下午3点多,派出所便衣民警上门,就把两桌打麻将的8个人和我带到派出所。”赵波回忆,“当时查赌也没说什么,只是叫把手机都扣了,不得说话。第二天把我带到办案中心,说赌资这么大,说我赌博聚众,第二天被刑事拘留。”
赵波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7天后,6月2日取保候审,“我当时写了案件异议申请书,放在案件袋里,我认为不构成犯罪。”
6月份,案件移交检察院。7月中旬起诉到鹿城区法院,11月一审被以赌博罪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万元。
老板提出上诉:鹿城区检察院抗诉温州市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
一审判决后,赵波提出上诉,“我交了材料,鹿城区检察院马上抗诉,我上诉,他们就抗诉,理由是我当庭认罪认罚,但并没有认罪认罚书给我,我也没有签字。”
2023年12月8日鹿城区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称,一审判罚后,法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一审判决确有错误。赵波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提出希望法院对其适用缓刑。鹿城区法院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现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属于不认罪悔罪。鹿城区检察院认为,其认罪认罚从宽的情节已不具备,故本案继续适用缓刑不当。为维护司法公正,惩治犯罪,依照《刑诉法》相关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赵波委托的律师证实,温州市检察院认为鹿城区检察院抗诉不当,要求撤回抗诉。
温州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载明,案件一审判决后,鹿城区检察院提出抗诉。二审审理过程中,温州市检察院要求撤回抗诉。温州中院做出刑事裁定,认为温州市检察院撤回抗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准许温州检察院撤回抗诉。
终审维持原判:认定为赌客结算赌资35万元非法获利20370元
温州中院2024年2月8日出具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判认定从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被告人赵波向赌客提供茶水服务、筹码并结算赌资,按照每人每场30元收取好处费。经查,其经营棋牌室期间,为赌客结算赌资至少35万元,非法获利20370元。
二审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一致,法院予以确认。经查,赵波为赌客提供场所、赌博工具和结算赌资等服务,并收取每人每场30元好处费,还通过微信招揽赌客。
温州中院认定,赵波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行为,系其个人实施的聚众赌博犯罪,其行为构成赌博罪,终审裁定驳回赵波上诉,维持原判。
老板辩称:30元茶水费不是好处费是正常经营收入
“我不是打麻将,我没有参加赌博,我是开棋牌室正常经营,而且有营业执照,也没有抽头,就收取了每人30元的茶水费。”
赵波表示,办案民警讯问他查扣2万多元茶水费,说这是赌博非法所得,他拒绝签字。
“民警改成茶水费,我才签的字。我说这是茶水费,一般是一个下午或一晚上,每个人一场收取30元。这8个人有流水记录,是一年多加在一起有20370元。这个不是好处费,是我正常经营收入。”
赵波告诉记者,“茶水费变成好处费,好处费又变成非法所得,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因为赌博罪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非法所得,如果认定就是茶水费,按相关司法解释就不构成犯罪。”
“检察官曾找我谈话,说这2万多元是非法所得,叫我签字。我说是茶水费,司法解释里说收取少量的场地费、茶水费不构成犯罪,我就一直没签字,但检察官说这是变相的抽头渔利。后面起诉书写的是好处费,2万多元就变成了非法所得。”
第一次庭审中,赵波当庭辩称茶水费不是非法所得,“我也没有结算赌资,公安上不让打现金,我们没办法,只能用扑克牌当筹码,打完牌到我这里结算。但我结算没有抽钱,我并没有非法所得。”
“那8个人最后都是行政处罚,为什么我就是聚众赌博?鹿城区有2000多家大大小小的棋牌室,为什么只抓我?”
赵波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前,检察院重新取证,“新证据从我手机里提取了我给牌友发的信息,‘三缺一,今天来吗?’,一年多就发了23条信息,以此说我招揽别人聚众赌博。”
被指诉权滥用:再审申诉已被中院驳回会继续向省高院申诉
赵波表示案发后,棋牌室就没再开门,他今年已60多岁,涉案被扣6万多元,有部分钱是他借的,他会坚持为自己讨说法。
“5月15日我拿到通知书,温州中院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诉,我要向浙江省高院继续申诉。”
温州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案件生效后,赵波又提出申诉。温州中院立案后,调阅相关案件,围绕申诉理由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赵波在一审庭审当庭认罪认罚后又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后又申诉,系诉权滥用。本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
微信记录是在招赌吗?
当地2000多家棋牌室
招揽客人是常态
赵波的辩护人认为,“收取30元好处费非法获利20370元”,以此认定当事人构成聚众赌博和“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据不足,因为其行为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赌博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
聚众赌博罪主要特征,一是聚众参与赌博;二是盈利为目的;三是具有开放性,对参与赌博的对象没有限制。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聚众赌博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辩护律师指出,一审程序中,对从当事人手机提取的新证据,未经质证直接采用下判。
虽然赵波微信聊天记录中有招揽客户的语言表示,但并不能证明这就属于聚众赌博行为,因为鹿城区有2000多家棋牌室,招揽客人的类似行为属常态。
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每次只是零星询问客户是否有时间来棋牌室打牌,完全遵循客户自己的选择意愿,并无充分证据证明每次都是一次性聚集3人以上,和召集的目的就是聚众赌博。棋牌室本身就是娱乐场所,通过这些记录可以看出,被联系人员多与赵波存在亲友或长期交往关系,其召集不能证明赵波是在聚众赌博。
茶水费是抽头渔利吗?
律师称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未明显超出合理范畴
辩护律师指出,《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每场收取30元的茶水费,并非抽头渔利,只是提供茶水、清洁等服务,还要支付店铺租金、水电费等经营成本,其收费未明显超出合理范畴。
此外,《解释》第四条的共犯认定,必须存在以赌博为业和聚众赌博的赌博罪犯,否则无法认定共犯的存在。本案既不存在以赌博为业的罪犯,也不存在聚众赌博的赌博罪犯,不能认定赵波一个人构成赌博共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李华
>>网友观点
●棋牌室打麻将算不算赌博?
●大部分棋牌室除了提供场所和茶水,不会参与牌客之间的结账。
●他给牌客结算35万怎么解释?
●如果仅提供茶水,场所肯定没问题,问题他提供了筹码变现和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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