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一些地区加大对高额彩礼综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此同时,“天价彩礼”也衍生出各种新变种。记者采访发现,相比于传统的给大额现金、购买“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价彩礼”衍化成房子、车子、存折等。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礼方式也在改头换面,男方要将一定数额的钱放在存折或者银行卡里,婚前给到女方手中。为了让“天价彩礼”变得“名正言顺”,一些农村地区将彩礼改称“恩养钱”。(新华社)
“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传统,自有其传承脉络。然而当下语境内的“天价彩礼”现象,却仅仅是近几十年社会自发演绎的结果。这很难说“存在即合理”,却也是根深蒂固的:官方舆论层面,早已将之定性为“不合理”,但这丝毫不影响其顽固地继续“存在”。在多方批判、轮番治理的大背景下,“天价彩礼”大有改头换面、暗度陈仓之势。这一新迹象,实则是符合预期的。所谓“彩礼”说到底是民间自治、自洽的事项。公共规束或公共引导的效果,很难立竿见影。
从最新反馈的情况看,天价彩礼不断衍生出新变种。那种狮子大开头、简单粗暴的“巨额现金交易”少了,而那些替代性的商品或服务购买与“赠与”多了。比如说,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为女方或女方父母购买大额保险,并且还多是一次性支付保费。就其数额而言,也是动辄六位数之多,这并不是一笔小钱;还有一些地方,男女订婚时在明面上不提“彩礼”二字,双方家庭也不直接对外说要多少钱娶媳妇,改成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钱。这般操作之后,原本风评垮塌的“天价彩礼”,俨然镀上了一层“尽孝”的道德光环。
天价彩礼及其层出不穷的延伸变种,所牵出的一个根本性追问是,到底该如何界定彩礼?按照经典定义,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以此量之,那么无论是“商业保险”“恩养钱”,但凡是涉及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的钱物“转移”,那么就应该视作广义上的“彩礼”。但实际的问题在于,自上而下关于“治理高额彩礼”聚焦点和行动方案,还是主要集中于狭义的、典型性的“彩礼”,这极易导致挂一漏万的局面。
公共影响力如何以恰当的方式、更为高效地“渗入”民间自决的场域,这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重大课题。对于天价彩礼的治理,不应是猫鼠游戏,而必须进一步完善顶层规则设计,提供一般性的、普遍性的范式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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