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一曲《大武》乐舞犹如细密的丝线,编织着帝王的辉煌与民族的魂魄。
这并非单纯的舞台演绎,而是古代中国智慧与力量的回响,是一场跨越千年的灵魂对话。
当鼓瑟齐鸣,那隐藏在舞步间的叙事,究竟向我们揭示了怎样的历史秘密,又如何在现代社会唤起共鸣,重铸文化认同?
从《乐记》所载《大武》看古乐舞的记事功能
《礼记·乐记》称:“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或作“辨”)者其礼具。”所谓“功成”“治定”指的都是帝、王的政绩。而且礼、乐的等级要根据功、治的具体内容来论定,即“功大”者“乐备”,“治辨”者“礼具”。
虽然“乐备”和“礼具”主要体现是礼制活动中的象征意义,但从“功大”与“治辨”的角度来论定是否可以“乐备”与“礼具”,实际上也就是说,帝、王们在礼乐生活中的具体地位,是由他们在现实政治活动中所取得的功绩和贡献来决定的。
对于六代之乐的内容,当然可以仅仅一般性地理解为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规格上的差异。不过,联系传世文献中有关古乐之具体内容的描述就会发现,将“功大”“治辨”与“乐备”“礼具”联系起来,其礼乐意义并不全然只是象征性的和仪式上的。
实际上,乐舞往往要通过叙述帝、王的具体事迹,将他们的“功大”和“治辨”写实性地呈现出来,从而使“乐备”和“礼具”也得到非常具体的呈现。由于乐舞具有重复表演、不断再现的特点,因此,这些不断再现的帝、王事迹,会持续地巩固和确认他们在礼乐生活中的地位。也就是说,乐舞之备,不只是形式之备,更是内容之备。
而所谓的内容之备,就是通过乐舞不断地复述帝、王们生前所取得的巨大功绩。上古乐舞之所以能够通过再现帝、王们的功绩来确认、巩固他们在礼仪活动中的地位,是因为在文字出现以前,瞽史说唱一直是人们传诵历史的主要形式。并且即使在文字发明以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乐、歌、舞亦始终具有重要的记事功能。
先秦时期是我国乐文化取得高度发展的历史阶段,乐文化的社会功能之所以能够多角度全方位地展开,并取得与礼文化足相抗衡的地位,就在于其多种功能中包括了一项人类文明发展不可或离的重要功能——记事。
人类文明的进步,要靠知识的不断累积。不过,人类天然的记忆能力有限,必须借助一定的记忆手段,才能提高其记忆能力,扩大其记忆容量。文字发明之前,人类靠纯天然的记忆能力,通过口述的方式描述并保存各种知识。
而通过音乐手段(包括旋律、节奏和舞蹈动作等)的加持,可以使人类口述记忆的能力获得巨大的提高。先秦时期的“乐”,就包括今人所说的音乐、诗歌与舞蹈等多方面内容。以文字形式出现的诗歌,是历史传说的重要载体,前人对此,已多有论说。而除了诗歌之外,大型乐舞也具有重要的记事传史功能。
从某种意义上讲,乐舞也可以看作是我国早期史学活动的一种独特形式。《礼记·乐记》记载孔子与宾牟贾讨论周之《大武》,为我们理解“六代之乐”的表现形式以及“王者功成作乐”的具体内容,提供了一个难得的个案。以下试分段解析,看一看古乐舞是怎样展现所谓“功大”和“治辨”的。首先是宾牟贾为孔子解释《大武》乐舞的内容:
宾牟贾为孔子解释《大武》,共言五事,一为备戒之已久;二为咏叹之与淫液之;三为发扬蹈厉之已蚤;四为《武》坐致右宪左;五为声淫及商。贾公彦疏以为宾牟贾所言,三是二非。孙希旦《礼记集解》认为宾牟贾所言皆是。
从孔子的回答看,显然当以孙说为确。据《乐记》,孔子对宾牟贾也说:“丘之闻诸苌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说明孔子从东周末年王朝史官苌弘处所听说的,与宾牟贾所言完全相同,这显然是对宾牟贾有关《大武》表演内容的解释表示了肯定。
而当宾牟贾得知孔子自苌弘处得闻《大武》之义后,其“免席而请”向孔子发问,并非认为自己以上所言有误,从文义上看,只是想进一步求知。而且宾牟贾所问的问题,是《大武》何以“迟之迟而又久”,已经无关于自己所解释的上述《大武》之五种表现形式的象征意义。
孔子的回答,首先是对宾牟贾的补充:子曰:“居!吾语女。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这里一方面是补充说明宾牟贾上文所云“发扬蹈厉”与“《武》乱皆坐”的意义,不是纠正宾牟贾的错误。
另一方面,孔子补充说明了宾牟贾并未涉及的《大武》中“总干而山立”这一乐舞环节所象征的历史事实。并且,在这一段中,孔子还总结出乐舞艺术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表现原则,即“夫乐者,象成者也”。郑玄注:“成,谓已成之事也。”
是以宾牟贾所言《大武》的五段表现形式,都有象征武王克商时的具体历史故实的意义,如“备戒之已久”,象征武王“病不得其众”;“咏叹之”“淫液之”,象征武王克商之前“恐不逮事”的心情;“发扬蹈厉之已蚤”,展现了欲“及时事”的“太公之志”;“《武》坐致右宪左”,表示“周、召之治”等等。至于“声淫及商”,据宾牟贾,可能是“有司失其传”,即出现了错误,否则就是“武王之志荒”,有穷兵黩武之嫌了。
孔子对于宾牟贾有关《大武》何以“迟之迟而又久”之问的回答,完全是通过叙述武王克商整个历史事件的发生过程来完成的。孔子首先将《大武》乐的六成分别与武王克商这一历史事件发展进程的六个阶段结合起来: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
《大武》乐之六成,第一成叙述武王北渡黄河启程征讨商纣;第二成以牧野之战为中心叙述克商战役之过程;第三成记录武王克商之后进而分兵南下,进一步扩大战局;第四成描述征服殷商南部之后实行有效统治;第五成再表现武王分周公、召公以治陕之东与陕之西,这是加强对新占领地区的有效统治。第六成据郑玄注:“六奏象兵还振旅也。复缀,反位止也。崇,充也。”因而表现的应是武王返回周地,受到臣民欢迎与尊崇的场面。
孔子在整体解释了《大武》的象征意义后,又进一步解释了《大武》之乐“迟之迟而又久”中所包含的具体历史内容:
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庶民驰政,庶士倍禄。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橐”。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
显然,周乐《大武》,是一部描述武王由出兵克商而至最终安定天下之全过程的大型史诗歌舞剧。这样一部史诗歌舞剧,浓缩了如此众多的历史内容,自然会“迟之迟而又久”了,所以孔子慨叹:“周道四达,礼乐交通,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也就是说,迟之又迟,不是乐舞在作无意义的拖延,也不是武王志荒而不知收敛,恰是武王之及“功大”和“治辨”的表现。除《大武》外,古乐应都有记录古往之事的功能。《礼记·乐记》载子夏为魏文侯述古乐意义云:今夫古乐,进旅退旅,和正以广,弦、匏、笙、簧,会守拊、鼓,始奏以文,复乱以武,治乱以相,讯疾以雅。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
子夏所谓“道古”,即“道古昔之事也”,也就是叙述古代的历史故实。另外,《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季札观乐于鲁,针对每一首诗歌及每一部乐舞都有评说,其评古乐舞云: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
这是发生在先秦时期的一个脍炙人口的“观乐”故事。我们在感叹季札极高的音乐修养的同时,也不免会对这个故事生出是否为后人编造的疑问。事实上,从上古乐舞所具有的记事功能看,吴季札之所以能够准确地把握住每个乐舞的主题,判断古乐舞的所属,除了他具有极高的音乐修养之外,主要还是他所观看的每一部上古乐舞,都有大量相关历史内容的艺术再现,都包含了大量的真实历史内容。
因此季札才能通过观看每部乐舞所再现的历史事实,来准确地判断这些古乐舞的所属,并作出恰当的评价。当然,古乐舞通过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来记载历史,很多时候还只能借用一些象征性的艺术手法来表现,因而难以完整地描述历史过程。所记录的历史,也做不到文字记录那样准确。
因此,上古乐舞记录历史的功能,并没有在后世充分地发展起来。它所发挥的,主要还是宣扬先王之德的作用。但它在某些历史细节上呈现出来的事实,还是可以与真实的历史记录相互印证。
如孔子问《大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又问“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宾牟贾分别对曰“病不得其众也”“恐不逮事也”,与其他文献关于武王伐纣前的历史记载正可印证。例如,《逸周书·和寤》载武王将出发伐纣,“乃出图商,至于鲜原。召召公奭、毕公高。王曰:‘呜呼,敬之哉!无竞惟人,人允忠,惟事惟敬,小人难保。’”
其文中所述武王对召公、毕公袒露“小人难保”的担忧,与《大武》通过乐舞表现出来的武王恐不得众、恐不逮事的形象,正可谓若合符节。乐文化作为上古华夏文明重要的内核之一,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值得学术界作系统的讨论。乐舞所具有的记事功能以及为推动华夏早期文明发展作出的独特贡献,也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