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一显示,万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了银行贷款,贷款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6.9亿元,期限3年。控股子公司武汉万科鲩子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长沙市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长沙万诚”)100%股权为前述贷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
截止目前,武汉鲩子湖已与中国银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合同,武汉鲩子湖将为本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担保事项二显示,万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三笔银行贷款,贷款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2亿元,期限均为3年。控股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其他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农业银行,分别为公司三笔贷款金额提供质押担保。
万科已与农业银行就前述贷款事项签署了借款合同,同时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西安共筑以持有的西咸新区茯景万莱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武汉聆西畔以持有的武汉西畔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扬州万维以持有的扬州万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农业银行并签署质押合同,分别为公司前述三笔银行贷款金额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担保事项三显示,万科作为受信人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得授信人民币44.49亿元。其中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作为共同债务人向北京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9.63亿元,期限为10年。此外,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北京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1亿元,期限为10年。深圳九州、佛山南海、广州万毅、广州万卓及上海万海泾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万泾置业有限公司等六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北京银行,为北京银行已发放和即将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4.49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万科已分别与北京银行就上述贷款事项签署了贷款合同,六家控股子公司以所持有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北京银行,为44.49亿元贷款本金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截至2024年4月30日,万科担保余额人民币285.82亿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1.4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84.0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8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万科对外担保总额将为359.21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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