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利辉: 银行险企“一对三”限制取消, 机会与风险共增

中新经纬2024-05-11 10:11:12  87

作者田利辉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

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一对三”限制取消。对银行、险企及消费者来说,这会带来哪些影响?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

过去,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为最高3家,当时主要出于风险控制和业务规范的考虑。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这一限制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

取消合作数量限制有助于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综合金融需求。银行作为保险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其销售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占比较高。取消限制可以进一步扩大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

而且,在当前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利息收入增长受限,中间业务收入成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取消合作限制有助于扩大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优化收入结构。

此外,取消限制后,银行网点能够提供更多元化的保险产品,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不过,对银行而言,取消限制也意味着业务收入和风险同时增加。银行可以通过销售更多的保险产品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但需要加强对合作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确保合作的合规性和稳健性。这就需要银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机制,对合作保险公司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同时,还要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银行员工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和销售技能,确保合规销售。

对险企而言,取消限制则意味着市场竞争和合作机会同时增加。险企有更多的机会与银行网点合作,但要更加注重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以吸引银行网点的合作。因此,险企需要加强产品创新,开发具有竞争力和适合银行网点的保险产品。同时,需要加强与银行网点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总之,为了行业健康发展,银行和险企需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同时需要确保合作合规性,遵守相关监管政策和规定。

对消费者来说,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限制,为其提供了更多选择,消费者可以在银行网点购买到更多元化的保险产品。但是,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要更加谨慎,避免被误导或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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