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向被视为“金饭碗”的银行工作显得不那么“金贵”,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员工“反向讨薪”的话题频引市场热议。
实际上,“反向讨薪”是行业所制定的一种监管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其制定与实施均符合监管要求。而随着财报季的到来,已有包括威海银行、招商银行及天津银行等在内的多家上市银行,披露其2023年向员工反向追薪的具体金额。
不同银行追讨数额悬殊300多倍
3月24日,港股上市城商行威海银行2023年业绩出炉,同时该行向员工反向追薪的具体金额也随之披露。报告期内,威海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27.28万元。
数据显示,2023年,威海银行高管层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共774人,固定薪酬共计9668万元,考核前标准可变薪酬为2.144亿元,考核后实际可变薪酬为1.5亿元,其中延期支付7964万元。以此来算,威海银行去年人均被“讨薪”352.45元。
柒财经注意到,威海银行已多年披露其“讨薪”情况。2022年,威海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仅有15万元,彼时员工人数为721人,人均退款208.04元。
虽较其他银行动辄成千上万的“追讨”不同,但威海银行绩效薪酬追索覆盖面广,包括离职和退休人员。
据威海银行公告,若在规定期限内出现风险造成损失的,确定有关责任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金额,有权全部追回或止付延期部分,且此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和退休人员。
工商资料显示,威海银行成立于1997年,前身是威海城市合作银行,由威海市原5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股东、威海市财政局和威海市金猴集团公司等6家威海市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谭先国。
业绩方面,威海银行2023年实现营收87.35亿元,同比增长5.36%;对应的净利润为21.16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1.82%。
同在港股上市的天津银行,也首度在财报中披露其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具体金额。
财报显示,2023年该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金额1.66亿元,追索扣回金额达174万元。
报告期内,天津银行共有6699名正式员工,较上年末减少9人,人均被“讨薪”259.74元。
业绩方面,天津银行2023年实现营收164.6亿元,同比增长4.4%;对应的净利润为37.7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5.7%。
招商银行也是银行中“讨薪”的常客,而且与上面两家银行相比,其追讨额度要大得多。2023年,招商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有4415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达4329万元。换言之,招行人均被“讨回”9.8万元薪酬。
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2022年,招商银行对2876名员工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即人均被追回2万余元。
95%以上机构已实施相关规定
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员工“反向讨薪”并不鲜见。在2月底,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全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下称《报告》)。这也是今年上市银行首份公开提到的薪酬追索扣回报告。
据柒财经不完全统计,包括工、农、中、建、交及邮储银行在内的六大国有银行;招商、兴业、中信、民生及浙商银行等在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威海等城商行及多个农商行,均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实际上,早在2010年,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第十六条提到,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
2020年,央行发布的《商业银行法》(修改意见稿)中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薪酬水平和结构与本银行长期经营业绩相匹配,并建立与本银行风险水平相适应的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另据原银保监会于2023年3月公布的数据,95%以上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其中举例,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柒财经注意到,2023年,还有金融机构因违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等问题被罚。具体而言,去年2月27日,因“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范围及期限不符合监管要求”等,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被罚95万元。
同年9月,据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天津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被罚款30万元。
今年1月,因“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员工的绩效薪酬未延期支付或延期支付比例低于监管规定”等11项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合计罚款1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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