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获悉,5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八角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消防监督员检查时发现,八角北里社区一男子无证进行动火作业。
消防监督员在现场了解到,男子朱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前也并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此外,动火现场混乱不堪,装修垃圾、油毡、电气线路等都随意摆放在地上,安全出口还停有私家车辆和电动自行车。
“电焊是一种动火作业,如果电焊操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忽视安全防护工作,甚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介绍,电焊作业也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应先办理动火审批,清理现场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作业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看护措施,动火结束后,还应及时清理现场,不能遗留火种。
据悉,经辖区派出所民警询问,朱某某对违反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朱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各企业、工程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时,一定要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办理动火审批。作业前要先清理周围可燃物,作业周边要配置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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