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网上发布骂人视频引流, 犯侮辱罪被判刑

澎湃新闻2024-05-09 11:58:16  91

江苏南通一男子在网上发布骂人视频引流量,被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日前,最高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上述案件办理的相关细节。

上述案件案情介绍,南通海门的季某平时从事房屋装修、中介工作,先后在网络平台注册了“秦某哈工作室”“秦某善工作室”的账号,经常发布一些短视频来吸引关注,希望能拉来生意,但一直反响平平。2022年8月,季某在当地某海鲜店购买了几斤特价梭子蟹,家人食用后感到腹部疼痛,他便跑去找店主顾某理论。因为没遇到顾某,季某就在网络视频平台发布了以方言辱骂顾某的视频。

同年9月,顾某看到该视频后来到季某家,同时报了警。双方在当地派出所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季某还写下保证书:在网上和谐发言,注意用词,不会再骂其他人。

因顾某是当地知名的网红,季某发现自己发布辱骂顾某的视频后,粉丝数量竟然增加了几百个。季某的视频评论区也出现了“口嗨大王”“流量大王”等留言,一些网民开始跟风围观起哄。面对突如其来的网络评论和关注,季某自以为发现了“流量密码”。此后,季某开始针对视频平台上粉丝数量较多的本地网红发布一些侮辱性言辞,肆意谩骂“蹭热度”。

澎湃新闻从检察机关了解到,陆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直播带货博主,粉丝量23.4万。2023年6月,季某进入陆某直播间,连续数日使用污言秽语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在季某的不断谩骂和煽动下,一些网民借题发挥释放戾气和负面情绪,也对陆某进行各种恶评和攻击,给陆某的声誉和身心造成了严重影响。

季某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想法,想等到粉丝数量多的时候再直播带货,将流量变现。此后,其又发布视频,对另一个拥有5.2万粉丝的娱乐博主黄某进行谩骂。气愤的黄某找到了季某家,与其当面对质,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撕扯中,黄某的头部受了伤,季某的亲属也因受到惊吓住进了医院。二人“两败俱伤”,因斗殴分别被警方行政处罚。

此后,黄某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2023年7月,公安机关以季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鉴于季某辱骂的几个博主均系当地知名自媒体博主,且其声称是为蹭网红热度,才对他们进行谩骂,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相对特定的,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门区检察院)引导当地公安机关以侮辱罪为方向进行侦查。2023年8月,公安机关以季某涉嫌侮辱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高检介绍,海门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季某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等方式,发布公然侮辱他人的视频45部,播放量累计达62万余次,转发1500余条、评论1900余次,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该院又综合侵害对象、动机目的、行为方式、信息传播范围、危害后果等因素,认为季某的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

2024年1月,海门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网信办工作人员参加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以涉嫌侮辱罪对季某提起公诉。3月8日,海门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侮辱罪对季某提起公诉。3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季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自愿接受法律制裁。日前,法院以侮辱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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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
  • 风运痕健2024-05-09 12:17
    引用2
    这些东西就是社会的蛀虫,没啥用
  • 青衫向阳关2024-05-09 12:17
    引用1
    应该这么治理啊,让一些想不劳而获的蛀虫们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