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没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经济犯罪就是经济犯罪,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邓小平一边翻看着公安部的报告,一边对身旁刚刚上任的公安部长刘复之说道。
自从 1976 年十年政治风暴结束以后,就滋生了一大批犯罪分子,随着国内的政治形势愈发明朗,社会治安成为公安司法面临最主要的工作。
80 年代初,在中央的领导下,虽然连续开展了几次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但由于认识上没有统一,出现了对于犯罪分子打击无力的现象,导致犯罪活动愈发猖狂。
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全国立案总计就达到了 150 多万起,到了 1983 年初,案件数量更是猛烈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作出了开展“严打”的决策。
当时,刘复之刚刚上任公安部部长。经过与公安部党组共同研究治安形势后,刘富之向中央递交了一份报告,列出了他们认为急需解决的一些紧迫问题。结果在递交报告的第三天,邓小平就在北戴河接见了刘复之。
一开场,邓小平就直截了当地说,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随后,邓小平态度非常坚决地、系统地谈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步骤和措施。
邓小平的严厉批评,彻底解放了刘复之的思想。
其实,早在革命年代,刘复之就多次受到邓小平的教导,对他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走上公安部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刘复之出生于广东梅县一户马来亚华侨家庭。当年梅县曾经是粤东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长期被国民党盘踞。大革命时期,梅县老党员杨广存的牺牲,对刘复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34年,刘复之在父亲的要求下,前往香港学做生意,这成为刘复之走上革命道路最重要的一步。那个时候的香港还在英国人的统治之下,中国人在香港的地位并不高。
在这样的环境下,刘复之的民族自尊心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但这样的环境也让进步思想和抗日救亡活动不受限制,那一段时间,刘复之的思想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1936年“西安事变”发生之后,社会上议论纷纷,刘复之和多数人的想法一样,认为抗日救国必须依靠共产党,蒋介石必须打倒。因此,刘复之萌生了到陕北找共产党的想法。
次年10月,做好了万全准备的刘复之,踏上了前往延安的征途。在大哥的资助下,刘复之先到了广州,转乘火车前往汉口,之后又乘车经郑州前往西安。到了西安的第二天,刘复之就找到了八路军办事处。
在八路军办事处的安排下,刘复之如愿来到了延安,先在陕北公学学习了三个月,后又进入中央党校学习了七个月,随后被调入党校教务处担任干事。
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党校干部部长找到刘复之,让他去担任朱德的秘书,跟着朱总到前线去。就这样,刘复之离开了延安,前往陕西参与和阎锡山的会谈。
会谈结束后不久,刘复之被编入总部秘书处,朱老总找到他,说刘伯承那里需要秘书,决定让他前去。此时刘复之在朱德身边不过只工作了三个月。
1941年,邓小平找刘复之谈话,让他选择去当党总支书记,或是到政治部锄奸部工作。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刘复之做锄奸保卫工作,从此成了他的终生职业。
“你聪明能干,但不要搞自由主义。”调任前,邓小平郑重地嘱咐刘复之。后来这句话被刘复之铭记了一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央成立中央军委公安部,刘复之被委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在十年政治风暴期间,刘复之遭受冲击,被要求举家前往黑龙江,直到1970年,在周总理的过问下,刘复之才回到了北京,成为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
1977年,黄镇被任命为文化部部长后,当即着手组建领导班子。当听说刘复之还在赋闲时,便去问罗瑞卿,刘复之可不可以用。
“当然可以,没有问题嘛!”罗瑞卿当即回复道。于是,黄镇提了刘复之的名,经过邓小平的同意,刘复之得以出任文化部副部长。
1983年,中央决定将刘复之调到公安部担任部长一职。结果上任仅仅一个月,刘复之就受到了邓小平的严厉批评。
在邓小平接见的第二天,刘复之立即在北戴河召开了公安政法领导干部的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并很快拟出了“严打”的初步方案。
从当年8月底一直到年末,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展了统一行动,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打击,摧毁犯罪团伙 7 万多个, 20 多万犯罪分子悉数落网。
第一次的“严打”战役产生了巨大的效应。从1984年开始,案件数量继续下降,这一年,全国刑事案件51万多,其中大案6.3万。但到了1985年,对于是否继续坚持“严打”又出现了不同的看法。
由于一些不知悔改的犯罪分子闹翻案,个别地方出现了“复出风”,导致又出现了八十年代初打击无力的现象。邓小平随即指示全国的政法工作者,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
由于继续坚持“严打”,1985年到1986年,刑事案件数量仍保持在较低的水平,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但由于“严打”声势逐渐减弱,配套的治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大案数量出现了上升。
1986年初,邓小平在政治局常委会上讲了话,再次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光靠一只手是不行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只有保持人民内部的民主,社会才能保持安定团结,才有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
在进行“严打”工作的同时,刘复之也在加强和改革公安工作。1984年,刘复之亲自率团出国访问,并申请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同年,我国被正式接纳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
1985年,公安部派出调查组,分赴各省调查了解推动县以下的公安基层工作,加强警务保障工作,建立警用专线网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相继成立后,分配轮训县公安局长、教导员,为公安部队培养了大批人才。
与此同时,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严正警风警纪,并抓紧选拔培养年轻干部,逐步解决历史形成的问题。
也正是在这一年,刘复之从公安部部长的位置上退了下来,转入中央政法委员会,担任常务副书记。两年之后,中央决定调动刘复之的工作,刘复之主动选择去最高人民检察院。
就这样,71岁高龄的刘复之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古稀之年继续为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隋从容.邓小平对公安工作的理论贡献[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23(06):108-114.
[2]于俊道,邹洋编. 邓小平交往录.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04.
[3]刘复之著. 刘复之回忆录.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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