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锌刻度陈邓新
编辑|李觐麟
TikTok的危机,有了新的变化。
据彭博社报道,虽然美国众议院日前通过了《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案》,但美国两党参议员都打消了针对TikTok“不卖就禁”的念头,该法案2024年不太可能成为正式法律。
这意味着,TikTok的命运存在变数。
需要注意的是,TikTok的困境不能简单理解为一个孤例,不但关系到中国出海企业的前景,也可能变成回旋镖扎到美国跨国公司的“大腿”上,毕竟欧洲打压美国的科技巨头也是传统艺能了。
那么,肆意破坏与滥用规则的“潘多拉魔盒”,不能被打开。
不屈服不意味着硬刚
“这是一家伟大的公司,应该由一家美国企业所有。”美国前财政部部长姆努钦在接受CNBC采访时如是说。
针对TikTok的真实意图,表露无遗。
之所以如此,皆因TikTok的影响力巨大:美国用户数为1.7亿,约占美国总人口的一半,并成为美国年轻人最爱的社交平台。
显而易见,这触及了TikTok的“底线”,不得不行使其合法权利来阻止禁令,在美国众议院表决之前,向18岁及以上的用户推出了弹窗消息:“阻止TikTok被关停”“让国会知道TikTok对你意味着什么,让他们投否决票!”
表决之后,TikTok继续抗争,决不屈服所谓的极限施压。
面对大洋彼岸毫不掩饰的觊觎之心,TikTok之所以可以“态度和气,做事硬气”,与作了许多本土化的努力息息相关。
其实,不屈服不意味着硬刚,而是有智慧地放低自己,从而寻求韧性增长。
具体来看,为了打消外界的疑虑以及适应美国市场,TikTok不断推进本土化,涉及用户数据、公司管理等。
用户数据是重中之重,TikTok将美国用户的所有数据存储在美国甲骨文公司的云服务器上,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美国数据安全公司(TikTokUSDataSecurityInc),成为所有美国用户数据的唯一管理者。
此外,为了提升信任度与透明度,TikTok允许甲骨文查看内容审核后台系统、算法推荐技术等,并成立内容咨询委员会(TikTokContentAdvisoryCouncil),由国外的高校学者、技术专家、领军人物等组成,共同为TikTok美国运营出谋划策以及进行第三方监督。
不难看出,封禁TikTok的明面理由站不住脚,这才有了不惧刁难的底气。
TikTok并非孤军奋战
事实上,任何针对TikTok的禁令都面临着棘手的法律问题。
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玉婕律师告诉锌刻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二条规定‘前款所称管制物项,包括与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虽然没有明确指明‘软件’,但可归于技术资料的范畴,属于管制的范围;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第四十五条包含‘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条款,进一步明确智能算法限制出口。”
通俗易懂地说,TikTok不能被剥离。
中国之外,TikTok也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案》存在合宪性问题。
周玉婕律师进一步表示,从阿布拉姆斯诉美国案、尼尔诉明尼苏达州案、纽约时报诉合众国案、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里诺诉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案等一系列经典判例来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边界在不断拓宽,更为考虑公众的利益。
关于此,从蒙大拿州封禁失败就可见一斑。
2023年5月,蒙大拿州州长签署禁止下载TikTok的法案,TikTok立即提起诉讼,最终该法案被成功拦下,没有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蒙大拿联邦地区法院米苏拉分院法官唐纳德·莫洛伊裁定:“在禁止TikTok的过程中,(蒙大拿州)立法机关既损害了用户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又切断了许多人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
牛津经济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3年TikTok为美国贡献了242亿美元的GDP,为小企业主带来147亿美元的收入,至少提供了22.4万个就业岗位。
来自洛杉矶的植物店老板布兰登·赫斯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禁止TikTok会导致很多小企业倒闭,包括我自己的企业。”
简而言之,TikTok并非孤军奋战。
眼下,TikTok不但是美国大量内容创作者的商业变现渠道,也是700万家小企业提振销售业绩的利器,更是1.7亿美国用户的应许之地。
此背景下,牵一发而动全身。
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
更为关键的是,“盘外招”的先例不能开。
多年以来,TikTok崛起之路不乏挑战者,既有Meta(Facebook前身)的短视频Lasso,也有谷歌的短视频Shorts,还有亚马逊的短视频Inspire……
上述对标产品,无一例外都不温不火。
SensorTower的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社交媒体应用下载量排名,TikTok排名第一,Meta与Instagram位列二三位,并无挑战者的身影。
一名私募人士告诉锌刻度:“做短视频,‘谷歌们’想简单了,不是有资金、技术、人才就可以的,那是必要条件而不非充分条件,没有颠覆性打法、长远布局、战略思考,就摆脱不了边缘化的命运。”
于是乎,“盘外招”浮出水面。
上述私募人士进一步表示:“‘以商立国’是美国的基石,公平竞争不能取胜,就修改规则,破坏了全球的商业生态。”
换而言之,抗争并非TikTok一家之事。
逐鹿网创始人“阑夕”表示:“以美国为出海目标的中国互联网公司数量不少,尤其是在电商、游戏、短剧、AI等热门赛道,它们的生存风险都将陡然加剧,TikTok只要构成判例,同样的事情就可能发生在其他公司身上,而不存在隔岸观火的空间。”
特斯拉CEO马斯克的态度更为鲜明,认为《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程序侵害法案》就是一个“特洛伊木马”,一旦开了先例后患无穷,任何不讨喜的公司都可能成为下一个“TikTok”。
唇亡齿寒的道理,美国商界也是明白的。
更不用说,“出海”也是美国科技公司关键词,在欧洲长期被“敲打”,谷歌、微软、Meta、苹果、亚马逊等公司屡屡被罚。
譬如,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欧盟委员会先后以滥用购物方面权力、滥用Android方面权力、滥用广告方面权力对谷歌分别处以27亿美元、50亿美元及17亿美元的罚款,累计总罚款超90亿美元。
对此,周玉婕律师表示,欧盟颁布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市场法》《数字服务法》,目的在于管控欧洲用户的数据跨境流动,以成为处罚全球互联网巨头的重要法律依据。
由此可见,“谷歌们”的困境与TikTok如出一辙,本质上都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因而,针对TikTok的“盘外招”,一旦被欧洲国家或欧盟群起仿之,“谷歌们”也面临“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风险,那就得不偿失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TikTok虽然屡屡被针对,一直如履薄冰,可次次有惊无险过关,这次也不会例外,拉扯将向长期化与常态化演变。
那么,杀不死TikTok,必使TikTok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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