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3877.HK,“中船租赁”)携手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燃气”)、华光海运控股有限公司(“华光海运”)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中船贸易”)、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造船”)在深圳举行了两艘17.5万方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LNG)新造船合同与期租合同签约仪式。至此,中船租赁参与下单订造的LNG运输船数量达到了11艘,公司牢牢树立了在绿色航运领域的领先地位。
中国燃气董事局主席、总裁刘明辉,执行董事、执行总裁黄勇,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朱伟伟,执行董事李晶,副总裁陈佑民;华光海运执行董事长赵式庆,董事总经理周建峰;大连造船董事长杨志忠、副总经理何旭,中船贸易副总经理吴爱军,中船租赁党委书记李朝坤、总经理李晞、副总经理滕飞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嘉宾出席仪式。
逐梦向海 共谱辉煌
中国燃气作为中国最大的跨区域综合能源供应及服务企业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优质清洁能源的发展;华光海运是老牌航运企业,发展历史悠久,业务涉足航运产业链的多个环节;中船租赁作为全球领先的船舶租赁企业,秉承着“风险、效益”双重管控的理念,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一流的船舶租赁解决方案。本次项目合作深化与巩固了各方长期互利合作的关系,为各方共赢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本次项目也是对中船贸易经营能力以及大连造船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充分肯定。
产融结合 以融促产
本次项目是中船租赁发挥资本的牵引作用,以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优秀典范,项目有助于中船租赁进一步提升“绿色运力”占比,扩大优质资产规模,巩固公司在海上清洁能源装备领域的先发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来船舶交付后,将用于为各大城市的天然气供应提供海洋物流服务,天然气的广泛使用会对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加速产业转型、繁荣地方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产生积极贡献,项目也是中船租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中船租赁时刻践行“产融结合,以融促产”的战略使命,坚定走“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经营路线,勇担价值创造主力军和改革创新排头兵的重任,通过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致力于为中国船舶集团全面开创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新局面贡献更大力量,为船舶工业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领域的不断突破做出更大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加优异的投资回报,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加优异的船舶资产和航运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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